回归“人”的生命: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建设的本质应然
2021-02-13李静,李林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12期
李 静,李 林
(西南大学教育学部,重庆 400700)
党的十八的召开标志着新时代的开启,立德树人成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立德”,首先便是“立师德”,这突出了师德建设在新时代教育背景下的重要地位。在2018年颁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中“师德为先”位于三大基本理念之首;同年出台的《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在实际应用中发挥着幼儿教师专业伦理规范的作用;2021 年下发的《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职业能力标准》同样突出了“师德践行能力”在培育新时代准幼儿教师的首要作用[1]。由此可见,师德建设已成为教师发展的重要根基,而加强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建设是培育师德的有效方式。一直以来,工具理性主义驱使下的专业伦理发展导致教师处于“被发展”的状态,成为制度化的“人”。无论是从专业伦理发展的目的、内容和路径出发,教师作为“人”的发展、对于生命价值与意义的追求始终都是处于伦理语境之中的。因此,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建设的困境必须基于幼儿教师作为“人”的存在与特性,全方位构建伦理的生命方案才能得到根本性解决。
一、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发展的生命之困
长期以来,我国幼儿教师专业伦理的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着只见“专业”不见“人”的倾向。即便“人”有时能够跃进我们的视野,也往往是以不完整、被分裂的姿态存在。或者是作为师者的人与作为学生的人,或者是为人者的师与为人者的生。“作为人的人”却从来不曾被看见,“人”的生命更是被边缘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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