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幸福观的马克思主义人学探析
2021-02-13张春秀胥甫生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21年8期
关键词:发展
张春秀,胥甫生
(中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 太原 030051)
恩格斯说:“每个人都在谋求幸福。”[1]373-374马克思主义人学以“人”为研究对象,探讨包括现实人的存在、人的本质、人的实践活动及其发展规律等一系列问题。从马克思主义人学视角出发,研究把握人的幸福理论,是我们追求和实现幸福的必经之路。中国共产党所谋求的是“人”的幸福,因此理解和把握人及其本质是通往幸福的必由之路。习近平幸福观是以人民过上幸福生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幸福观[2]。对此,习近平多次强调:“要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3]483从人民的需要、劳动和发展去解读定位“人”的幸福,凸显了习近平幸福观蕴含的深厚人学底蕴。因此,从马克思主义人学视角去探究习近平幸福观,能够更深刻地理解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找准影响人民实现幸福的关键点和瓶颈问题,从而精准定位、有的放矢,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人民是享有幸福的主体
从古至今,人们追求幸福的脚步从未停歇,但不同时代的哲学家对幸福主体的界定却大不相同。西方哲学中的感性主义幸福论,蔑视人的理性,认为追求感官的愉悦和满足的人是幸福的主体;理性主义幸福论则贬低甚至否定人的感觉体验和自然欲望,认为不断追求高尚道德品质的人才是幸福的主体。比如,理性主义幸福论的代表人柏拉图认为,只有那些具有智慧的统治者才有资格培养崇高的品德,享受真正的幸福,反观普通的劳动者则需要节制情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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