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乡土教材的历史演变初探
2021-02-13刘永丽
石家庄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刘永丽
(首都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北京100048)
乡土教材是在国家相关教育制度与政策的范围内,结合当地实际特点,[1]7一般以学校所在地自然、地理、历史、政治、经济、文化、民族、民俗等为内容编写的教材。[2]297我国乡土教材作为教育领域的特定所指,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是在1905年清学部颁布《乡土志例目》之后才大规模出现。[3]有学者将我国乡土教材百余年来的发展划分为三大时期五次高峰,[4]河北乡土教材的发展轨迹与其大体一致,历经清末时期的滥觞、民国时期的探索及建国后尤其是改革开放后的多样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乡土教材的变迁。
一、河北乡土教材的历史发展
(一)清末时期
受西方直观主义教育思想的影响,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十一月公布的《奏定学堂章程》中对初等小学堂历史、地理、格致三科提出明确要求:历史——尤当先讲乡土历史,采本境内乡贤、名宦、流寓诸名人之事迹,令人敬师叹慕,增长志气者,为之解说,以动其希贤慕善之心。地理——尤当先讲乡土有关系之地理,以养成其爱土之心。格致——惟幼龄儿童宜由近及远,当先以乡土格致。[5]28-29并规定乡土教材的学习年限,乡土历史及乡土格致为两年,乡土地理为两年半。[1]33基于我国悠久的地方志历史,这一时期的乡土教材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地方志已有成果,并多以乡土志名称命名。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编书局监督、翰林院候补、侍读学士黄绍箕根据《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制定《乡土志例目》,包含历史、政绩、兵事、耆旧、人类、户口、氏族、宗教、实业、地理、山、水、道路、物产、商务15个类目,并简介其应叙述的内容。……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