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及治理对策研究
2021-02-13马景顺
石家庄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苏 丽,马景顺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a《.河北法学》编辑部;b.公共法律教学部,河北 石家庄 050061)
按照国家“十三五”期间的战略部署,生态治理攻坚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抓手。随着城市建设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的出台与实施,文明城、卫生城、智慧城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从总体上看,尽管出台了乡村振兴的新农村建设政策,城乡一体化建设仍然存在短板。河北省农村围绕在京津周围,经济相对落后,环境较差,生态治理任务艰巨。有针对性地治理农村生态环境,成为河北省面临又必须解决的问题和任务。本文旨在对河北省农村生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治理对策进行研究,并对构建法律政策框架提出建议,为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治理措施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
一、河北农村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
河北省位于华北地区北部,与京津交界,并围绕在京津周围,是京津农副产品的重要供应地和生态涵养区。但是因为长期以来京津发展的优先地位以及地理位置等因素,河北农村人口及经济发展严重滞后于京津两地,人文居住环境等生态问题也比较突出。尽管在国家环境治理战略、城镇化发展建设中,河北省农村无论脱贫攻坚还是新农村建设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依然存在产业结构性矛盾,经济发展现状以及生态环境与京津地区差距较大,特别是城市产值较大企业向农村地区转移,导致农村生态环境压力加大。同时,农村农业的粗放式发展中出现的资源开采、山林破坏、农药残留、土壤低效、水资源污染、空气质量恶化、人居环境不优等问题依然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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