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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壁虎也违法?

2021-02-12李思斋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1年11期
关键词:法律

文/李思斋

不少小朋友可能都有过这样的童年经历吧?小时候,我们回到乡下老家看望爷爷奶奶,或在父母带领下前往野外踏青、度假时,常常能在田野间、树林中见到许多野生小动物。比如:灵巧的野兔、笨拙的刺猬、可怕的小蛇等。其中一些小动物实在太可爱了,很多小朋友都想捕捉一只放在家中饲养,甚至已经付诸行动了吧?就连文豪鲁迅先生也曾经在散文中回忆过小时候在冬天设置陷阱捕捉麻雀来饲养的童年趣事呢。

然而,这样美好愉快的童年回忆却很可能与违法犯罪“挂钩”哦!2012年9月,三名打工男子就因为非法捕获野生青蛙二百零三只,分别被判处了三至四个月拘役。无独有偶,2013年,农民张某因为围网捕捉野生麻雀三百余只,被判以非法狩猎罪,处以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的刑罚。2014年9月,田某等六人捕捉壁虎一千六百余只,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警方拘留……

看到这里,很多小伙伴肯定都大吃一惊吧!我们都知道,像大熊猫、丹顶鹤这样的“国宝级”动物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狩猎它们肯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然而,我们身边常见的小动物,如青蛙、麻雀、野兔或者壁虎,为什么也不能随意捕捉呢?

随意捕捉野生动物的行为很可能会触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非法狩猎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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