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局竞争视角下支付平台的交换费定价策略
2021-02-11傅联英
产经评论 2021年6期
傅联英
一 引 言
应“入世”承诺,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明确规定:经批准依法取得清算业务许可证的申请机构,可成为专门从事银行卡支付清算业务的机构。随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服务指南》,进一步对申请机构的合规性要求、办理程序、业务管理给出了细化说明,指出支付清算平台不设定数量限制。更让业界振奋的是,在2018年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关于切实推动支付产业开放的相关议题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系列决定、办法和指南的出台为中国支付清算市场全面开放和国际支付平台业务开展奠定了制度基础。美国运通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合资平台“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底率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万事达和维萨两大巨头也已向监管部门提交了支付清算业务许可证申请,国内支付清算服务市场迈入本土平台与国际巨头之间展开全局竞争(1)所谓全局竞争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支付平台之间开展“一对多”竞争,二是指支付平台竞争领域由发卡或收单业务拓展至发卡、收单和清算等全业务。考虑到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平台和非银行支付机构迅速崛起,国内支付市场事实上早已进入多主体竞争阶段。此外,随着美国运通、维萨、万事达等支付平台陆续进入中国支付清算市场,平台间“一对多”式的全局竞争已是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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