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免费”提升了婚检率
2021-02-04沈彬
新民周刊 2021年4期
关键词:收费

沈彬
近日,有人提出“结婚冷静期”建议:因为婚前没有做强制性的婚前检查,实际上,对于双方真实信息的了解非常有必要,是否可能设置结婚冷静期限,用以保障双方的知情权。
因为这个建议,18年前“取消强制婚检”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桩公案又被提出来了。一些自媒体号,甚至是一些医学专家言之凿凿说:取消婚检导致了中国新生儿缺陷的比例升高。
其实,早在2005年,国务院职能部門已经有了权威答案。当年国务院法制办、民政部牵头,卫生部、人口计生委、财政部联合组成的国务院联合调查组做出权威调查:婚检对预防出生缺陷作用有限,且婚检存在大量“走过场”的现象;婚前医学检查应当鼓励,但加强婚检工作必须坚持婚检自愿,不必要也不宜实施强制婚检。
强制婚检形成了搭车收费+走过场的一条龙。
2003年国务院制定了《婚姻登记条例》,废止了1994年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新规少了“管理”两个字,更多体现还权于民的特征。2003年的改革有两大进步。
第一,是废止了原来公民结婚、离婚必须由工作单位、居委会开介绍信的规定。结个婚、离个婚,居然还要跑到单位去打证明,这是如今舆论场主流的90后的知识短板,没有用过粮票的Z世代可能无法想象,当年居然还有“单位介绍信”这劳什子。之前的规定有着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更多体现的是人作为“单位人”的存在,2003年顺应着市场经济的春风也被革除了。
2003年婚姻登记改革的另一个进步是取消强制婚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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