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发展的目标定位研究
——以上海市为例
2021-01-31钟仁耀孙昕
社会工作 2020年6期
钟仁耀 孙昕
一、引言
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我国已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一个国家战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个核心,而完善机构养老又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重点。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20.4万个,养老床位合计775.0万张,比上年增长6.6%,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5张①《201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门户网,http://www.mca.gov.cn/article/sj/tjgb/202009/20200900029333.shtml.。但是养老服务市场中仍然存在民办养老机构供需错配、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的窘境。201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明要大力加强养老机构建设,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同年12月,民政部出台《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任务第三项即为推行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运营,通过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发展。
在此背景下,各地纷纷探索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之一就是把公办公营养老机构改制成公建民营。公办公营养老机构与民办民营养老机构的目标定位比较清楚,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由于既涉及政府责任又关系到市场参与,需要解决的问题较多。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作为社会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亟须明确机构定位、细化内部分类标准、搭建精准的政策支撑体系,从而促进其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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