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合作模式下网络刷单规制现状分析
2021-01-30潘伟芬
上海商业 2021年2期
潘伟芬
作者单位: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
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人们购物的主要方式之一。但电子商务市场欣欣向荣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网络刷单行为便是其一。
央视3·15晚会曾经曝光刷单内幕,商家只要付钱雇佣刷手,以空包代发的方式交易,便可在短时间内获得好评、提升店铺等级。网络刷单行为仍是屡禁不止,随之引发了诈骗、制假售假等治安问题,不仅侵害了消费者利益,而且扰乱了网络经营秩序,更是危害了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存在于网购、外卖、打车等领域的刷单行为已经形成系统的产业链,超出了市场的调节能力,也对现有的政府规制提出了挑战。本文以政企联合规制维度入手,探讨目前政企合作规制网络刷单行为的必要性,以及对网络刷单治理的建议。
一、政企合作模式的缘起
网络刷单具有发现难、取证难、有效证据链形成难等特点,仅由监管部门或企业难以有效规制。最初,政府部门以及电子商务企业对电子商务暴露出来的信用问题仅仅也是提醒呼吁,近年来才转变为携手限制打击。随着刷单炒信行为日益猖獗,2016年起,有关部门开始加大协调力度,联合打击刷单炒信问题。2016年10月,阿里巴巴、京东、腾讯、百度等8家企业组成了反“炒信”联盟。2016年11月,《关于电子商务及分享经济领域“炒信”行为相关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行动计划》签署,市场监管开始实施“反炒信”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合惩戒措施,开启了政府、企业、行业、媒体及消费者的多元共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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