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行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因素分析
2021-01-30李静茹梁润滋
上海商业 2021年6期
李静茹 梁润滋
引言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破坏市场和谐稳定和社会经济良性发展的重要因素,一直以来,为避免经济遭到破坏和冲击,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防范和惩处,无论是法律条文还是法学理论层面都在不断完善和进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然而现有理论和法律对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还处于传统经济模式之下,并不能完全应对各式各样的新型经济模式。
自从第一台电脑问世以来,网络科技令整个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之而来的互联网行业,作为后起之秀也迅速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在推动经济发展过程中占据了重要地位。然而,面对迅猛发展的互联网企业所带来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法律由于其固有的滞后性,按照传统模式,对相关经济问题似乎难以认定并解决。一度令人热议的“3Q大战”就足以证明,对“新型经济”带来的问题,必须走出陈旧的藩篱:第一,相关市场的认定不能再按照传统意义上的概念进行,在互联网行业中,真正影响市场支配地位的因素是转换成本问题;第二,互联网行业真正的核心竞争内容是数据争夺问题。把握住这两点,才能有效应对互联网行业所带来的经济问题。
一、相关市场是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前提
(一)、传统相关市场与互联网市场
按照传统理论和经济发展状况来看,违法主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主要界定因素就是是否占有市场支配地位,而认定是否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前提又是对相关市场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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