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工会维权职能发挥的现状与对策探析
2021-01-30宋璐鹏
生产力研究 2021年11期
宋璐鹏
(山西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基础性、支撑性和引领性作用,而国有企业工会作为企业劳动者一方的代表,是密切企业与员工之间联系的纽带,担负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其维权职能发挥的效果如何,事关广大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与企业的和谐稳定,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
一、国有企业工会维权现状及存在问题
职工的合法权益包括经济权益、政治权益、文化权益以及社会权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职工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神圣职责,也是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1]。通过对50 余家不同行业和层次国有企业工会的调研发现,不同类别的企业工会在维权职能的发挥上有着不同的特点。总的来说,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国有企业工会的维权职能基本上做到了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发展,大体适应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新需要,但是,随着国资国企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劳动关系的巨大变化,目前很多国有企业工会的维权效果不佳、层次不高,处于低水平运行状态,具体来说存在以下四方面的问题。
(一)部分职工的经济权益存在被侵犯现象
进入21 世纪以来,随着国企改革的逐渐深入,一些企业由于人员安置和银行债务负担沉重,再加上企业自身资产质量不高的问题,长时间不能进入改制破产程序,从而导致企业长时期、大范围的拖欠职工工资,职工的经济收入得不到保障,生活水平得不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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