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中暑可以纳入工伤范畴吗?
2021-01-29赵竺安
上海工运 2021年8期
◎赵竺安
记者同志:
您好。我是一名农村中年妇女,今有一事麻烦你们答复一下。
今年初,我丈夫跟随老乡一起到本市一个工地做泥水工。由于是露天作业,随着夏季高温的到来,丈夫的工作十分辛苦。不久前,丈夫突然中暑。经过抢救后,人醒过来了,但身体状态很差。我们家属找到用人单位,要求他们申报工伤,用人单位认为,工作期间中暑,只有经过抢救,在48 小时以内死亡的,才能算工伤。我丈夫这样的不能申报工伤。
由于用人单位不肯报工伤,而我们家属也没有法律知识,心里很着急,想请你们主持公道。
读者 刘花花
刘花花:
您好。收到你的来信后,我们认真阅读了,现回复如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首先,中暑算不算工伤?我们必须弄清楚,不是中暑一定是工伤,它需要一定的条件,这个条件就是因工作原因导致而产生的中暑,才能列入工伤范畴。但是因工作原因而中暑,就一定能确定为工伤?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即便是因工作原因引发的中暑,也要诊断为职业病,才能算工伤。反之,无法诊断为职业病的,就是因为工作原因而中暑,也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而用人单位引用的“在48 小时以内死亡的,才能算工伤”这一概念,可以说对,更可以说不对。说它对,是这一概念源自于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5 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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