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身法理论下政府与体育组织合作的兴奋剂治理新范式
2021-01-29宋彬龄曾捷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宋彬龄,曾捷
(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近年来国际体育界发生多起使用兴奋剂丑闻,其中甚至涉及多名奥运冠军,这表明当前反兴奋剂形势十分严峻。长期以来,各界在反兴奋剂项目上投入了大量人力和物力,但效果不尽如人意。以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orld Anti⁃Doping Agency,WADA)为代表的世界反兴奋剂体系的有效性受到质疑。在当前兴奋剂治理体系需要进一步优化的迫切形势下,寻找改革的空间和出路显得尤为迫切。
WADA认为,单靠体育组织自身的力量很难取得兴奋剂治理的成功,各国政府应在兴奋剂治理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体育组织和政府应更紧密地开展合作。如前WADA主席庞德所说,各国政府应支持《世界反兴奋剂条例》(World Anti⁃Doping Code,WADC)原则的遵守和执行,彻底改变目前低水平遵守国际反兴奋剂义务的状况[1]。新修订的WADC也给各国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规定各国政府应在2016年1月1日前制定有关反兴奋剂组织和政府之间分享信息的法律、法规等。欧盟和国际刑警组织也开始进一步介入反兴奋剂事务,如德国在2015年底通过了《反兴奋剂法》(Anti⁃Doping⁃Gesetz)[2],规定提供和使用兴奋剂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由司法机构开展反兴奋剂调查等。
体育组织和政府之间的合作关系通常比较敏感,体育组织担心政府的介入会损害其自治权。在兴奋剂治理过程中,两者存在既互相依赖又互相争夺主导权的关系。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合理划定两者合作的界限是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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