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生死约”的退休返聘人员权益就无法保障?
2021-01-29赵竺安
上海工运 2021年12期
关键词:企业
◎赵竺安
记者同志:
您好。我是代父亲咨询,希望尽早答复。
我父亲是一名技术精湛的一线工人,去年底退休后,由于我没有工作,家庭生活比较贫寒,父亲决定再工作几年,以帮助家庭。他所服务的企业返聘他后,与他签订了一份协议,这份协议规定,由于父亲已退休享受国家给予的待遇,因此,返聘期间,父亲如果出现意外伤害等事故,责任全部由父亲承担,企业除了每月给劳务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面对这样一份“一边倒”的协议,家人均认为不合理,但父亲却认了,签完字交给了企业。父亲退休返聘后,一直勤勉工作。前不久,父亲在工作中不幸摔倒,造成左腿骨折。我们要求企业申报工伤,老板拿出那份“生死约”说,双方既然签订了这份协议,企业就没有赔偿的义务。我们家人都十分气愤,但想到老板手握“生死约”,我们也拿他没有办法。所以,我想请教,难道签订了这样的协议,权益就无法保障了?
刘小毛
刘小毛:
您好。首先,我们觉得作为一个成年人,你应该尽早就业,分担家庭的困难。
退休返聘人员与企业之间到底算什么关系?他们的权益有哪些,如何保障?签订了“生死约”,退休返聘人员权益就自然灭失?这些问题需要一一解答。首先,我们要梳理出你父亲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按相关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不能依法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企业继续用工,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双方应属于劳动关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依法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企业先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再签订劳务协议,或者退休返聘协议书,双方属于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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