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结果信息公开与运用研究
2021-01-28
审计月刊 2020年10期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新时代党管干部与审计监督相结合的创新型审计制度,是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内在要求。2017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标志着一项全新的、经常性的审计制度正式建立,《规定》明确自2018年起由审计试点进入全面推行阶段。
根据审计署公布的数据,2018年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计划组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2341个,涉及主要党政领导干部3100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虽然当前我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已经纳入国家审计的法定工作范畴,但也应看到当前仍未建立全国统一的、行之有效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公告与运用制度。而审计结果公告与运用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最终目标和关键所在,是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监督体系、服务干部监督的重要载体。
本文通过分析2014-2018年以来各省份年度预算执行与其他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公告内容现状,探讨我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信息披露与结果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对于规范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信息公开与结果运用,健全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体系提供一定参考。
一、审计工作报告呈现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公告的总体特征
自2014年审计署首次组织包括内蒙古、山东、贵州、江苏等十省份审计机关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以来,审计试点工作在全国分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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