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直过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难点与建议
2021-01-28贵州民族大学
社会主义论坛 2021年9期
文 李 琛 贵州民族大学
2017年3月,教育部、国家语委聚焦薄弱地区和人群,发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首次提出“扶贫首要扶智,扶智应先通语”,部署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教育工作。2020年底,云南省11个“直过民族”及人口较少民族全体脱贫摘帽。其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云南“直过民族”地区的普及作为云南教育精准扶贫的基础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也为各“直过民族”脱贫打下了语言基础,建立了沟通桥梁。
下一步,应在兼顾巩固国家通用语言教育成果及保护传统民族语言文化传承的基础上,与全面依法治国和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与中国语言资源保护、中华经典文化推广等活动相配合,进一步增强“直过民族”地区的法治意识,进一步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直过民族”地区进一步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意义
有利于加强沟通,使各民族联系紧密,进一步推动“直过民族”地区的现代化进程。民族地区各民族普通话掌握程度是民族地区加快全面发展,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前提条件,也直接影响到我国各个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因此,在云南相对落后的“直过民族”地区进一步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极具必要性,有利于加强各地区间交流交往,也包括了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共同语言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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