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互动机制和交往规则研究
2021-01-28孙运军
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企业
孙运军 邵 萍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提出的新命题。近年来,各地持续发力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推动亲清政商关系进入了完善体系、健全架构、全面推进的新阶段,提高了统一战线服务“两个健康”的能力。但是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一些领导干部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怕不亲,只怕不清”的错误心态,谈商色变,致使一些地方的政商关系“清而不亲”,甚至在政商关系构建上也出现了形式主义的“花架子”。如何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要求落到实处,真正形成“亲有度”“清有为”的政商关系?笔者从宏观环境与中观环境、微观环境结合的角度,探讨更有效约束公权力、保障民营企业权益、积极发挥政府与市场作用等方面问题,并将全国层面的“整体性制度创新”与地方层面的“微制度创新”有机结合,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互动机制与交往规则提出对策建议。
一、当前政商关系现状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各地积极回应企业呼声,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形成公平竞争、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营商环境。一是优化政策环境,切实提高企业的政策获得感。针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实时关注涉企政策落实情况,加强过程中的行政指导、跟踪落实和效果评估,精准对接惠企政策,增强政策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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