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1-01-28傅明龙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消费导刊 2020年13期
傅明 龙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对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实际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龙口市自1995年开始开展全员养老保险以来,通过全体社保职工二十余年的实践和探索,积累了丰富经验,基金的征缴率、发放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同时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并不是经办机构自身所能解决的,对基层保险经办机构的健康发展非常不利。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统一政策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起步较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特殊性,至今没有象企业养老保险一样形成一套完善、统一的政策法规。经办机构只能执行当地政府的有关政策,而地方制定政策时只考虑自身和暂时利益,短期行为严重,导致各地政策上的多样性和不配套性,方案上的随意性和不规范、不公平性,这不仅为人员跨区域、跨行业流动设置障碍,而且严重制约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以我市为例,2001年地方政府实行机构改革,为了减轻人员分流压力把未到龄的机关干部提前办理退休;2000年、2001年为了减轻财政负担,将参保单位人为的分成两种缴费基数、两种缴费比例。2014年10月起,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进行改革后,对于改革前已开展机关事业保险的,没有统一明确的政策。
(二)职能管理不畅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从成立至今一直在组织人事部门的“全面掌控”之下,从人员增减、缴费基数核定到退休待遇审批甚至基金的统筹范围全部由人事部门负责,保险经办机构只能完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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