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及完善立法思考
2021-01-28林绿宜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消费导刊 2020年13期
林绿宜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前言:我国的经济社会结构复杂,各种民事纠纷不断出现。诉讼调解制度即法院调解,是指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所争议的问题,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对权利和义务进行平等的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这种调解制度已经成为了我国的一种结案方式,在当下民事纠纷频频出现的时期,调解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性与活力,减轻当事人的心理压力,它能够提高司法机构的工作效率,切实解决人民的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社会意义
首先,我国的民事调解制度来源于我国的政治文化,中国人讲究“礼治”与“教化”,追求天、人、法的统一,这就使得我国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有了良好的社会活力,其根本原因是符合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1]。然后,我国的地域辽阔,不同的地域也存在着文化、风俗的差异性,这些不均衡性,使得人们对法律的理解与追求相差很大,由于我国民事纠纷矛盾的复杂特殊性,决定了在解决民事纠纷时,要寻求最有效合理的途径,于是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优越性便凸显了出来,解决了我国复杂的民事矛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其次是我国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更加符合我国的管理职能的转变,我国的审判权专属于国家,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通过民事诉讼调解更加尊重了当事人的权利,更加的民主,使国家权力与个人的权利,都能够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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