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基层工会女职工权益维护的现状对策
2021-01-28王家霞扬州市仪征生态环境局
王家霞 扬州市仪征生态环境局
一、基层工会女职工权益维护现状
1.源头参与机制日渐强化。基层工会组织能积极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列入实事项目和劳动监察内容,有序开展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情况调研督查,围绕贯彻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情况,定期组织开展专项调研督查活动。各基层工会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序时开展职工维权知识竞赛和“女职工维权讲堂”等活动,女职工维权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维权渠道也得到了进一步拓宽。
2.平等协商机制不断健全。基层工会组织坚持将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作为女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抓手,引导女职工积极参与平等协商、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工作。有的单位突出将女职工权益尤其是女职工平等就业、女职工禁忌劳动、“四期”保护、生育待遇等规定作为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重要条款,并结合企业实际和女职工意愿,协商约定补充条款,使女职工在保障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基础上享有更多的权益,极大地提高了女职工的幸福指数。
3.爱心帮扶机制得到完善。每年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基层工会组织能积极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特困女职工家庭和困难女农民工家庭,发放慰问金及实物。有的单位建立了“爱心基金会”、“梦想基金会”和职工互助互济会等帮扶机制,关爱帮扶困难女职工家庭,组织发动女职工投身公益事业,结对帮扶困境儿童和优秀学生完成学业,帮助贫困儿童实现求学梦想。
4.关爱服务行动持续深化。基层工会组织能持续开展“送技能、送岗位、送健康、送法律”为主要内容的“真情关爱、春风送暖”活动。组织开展女职工广场舞、家庭药箱进万家、“世界艾滋病日”广场宣传咨询活动,推进女职工健康体检、健康知识和女职工维权知识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扩大了女职工关爱普惠面,增强女职工的归属感、认同感和获得感。
二、基层工会女职工维护存在问题
1.用工制度执行不到位。当前“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在带来女性生育价值凸显的同时,使其经济价值下降,劳动用工成本增加,导致有些用人单位不愿招录女性,尤其是未婚育女性,使得女性的劳动就业权益受到冲击。少数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女职工存在一定程度的歧视。用人单位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做到男女职工同工同酬;女职工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同等条件下合同期限短于男职工。
2.社会保障权益落实不充分。制造业女职工工资水平普遍偏低,月平均收入与市平均工资标准相差比较大。部分企业不能做到全员缴纳“五险一金”。有些大龄女农民工对维护自身权益认识不足,认为缴纳社会保险会降低收入,主动放弃相关权益。
3.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不完善。在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方面,个别单位特别是企业仍然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及哺乳期的女职工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夜班劳动;还有少数企业对女职工产前检查未按出勤对待。女职工保健工作方面,有些用人单位忽视女职工保健的法律法规,把女职工保健视为负担,在实施中被打了折扣。
三、加强女职工权益维护的建议
1.在维护女职工劳动就业权益上再发力。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大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力度,注重发挥法律监督约束职能,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妥善处理涉及女性平等就业权和职业保障的各类司法案件,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加强与劳动仲裁机构沟通交流,共同研究此类纠纷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实现信息共享,从而为“全面二孩”政策下维护女性平等就业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在强化女职工劳动监督上再发力。女职工出现收入偏低、社会保障权益的缺失等现实问题是由社会偏见、群体特点、从业层次等多种因素导致的,但究其根本是基层岗位行政监管的乏力和女职工思想认识的不足,从监管角度来看,对最后一公里存在较多的灰色地带,从女职工本身来看,对收入和权益的重要性也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沟通、联系与配合,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保障、生产、安全、卫生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行使监督权。
3.在强化女职工思想教育上再发力。注重提高女职工的法律素养和意识,提高女职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注重理念引领,以树立自尊意识、增强自信精神、培养自立能力、磨练自强品格。拓宽女职工教育培训渠道,充分利用业务专题研讨、女职工技能培训、网络课堂等载体,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开放式的教育培训平台,打造学习型、知识型、技能型、创新性的女职工队伍。
4.在保障女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上再发力。安全和健康是职工的根本权益,有的单位对安全重视不够、对职工关爱不佳、安全设施投入不足,长期缺乏安全规范化管理,对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缺位,导致了措施不实、政策打折、关爱缺位等情况。各级工会组织要继续加大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尊重和关心女职工、自觉维护女职工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注重培养典型,推广经验,对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做得好的企业加以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对侵犯女职工权益的行为及时大胆曝光,形成倒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