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日本非遗保护对黄梅戏的启示
2021-01-28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文学院210044
大众文艺 2020年5期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文学院 210044)
一、背景
日本国民教育程度在世界范围内都是屈指可数的,不仅如此,其现代化过程也是相当迅速、相当成功,不仅是日本政府、连日本每个国民都对自己的文化遗产有高度的危机感。故而在立法以及法律实施的过程中我们都能看到日本政府及日本国民的积极参与。因此,我们能注意到,日本的文化遗产早已呈现出了一个完整的框架,与之相对应的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也是非常地完善。而我国虽然有保护非遗的立法和措施等,但是更多的是一些呼吁以及谈论保护工作如何重要或者祖国的文化遗产多么丰富等,并没有实质的调查和研究。因此,对于黄梅戏的保护与传承,有必要在结合国情和地方特点的前提下,参考他国的成熟经验,取长补短,统筹兼顾。
二、他山之石——日本非遗保护
(一)基本情况
日本的非遗保护大体上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世纪50年代,1949年发生的法隆寺金堂火灾,使得日本人民认识到了非遗的重要性,因此,1950年颁布的《文化财保护法》将文化遗产中的非遗与物质文化遗产一并作为保护对象进行保护;之后,日本政府在《文化财保护法》第一次修订中提出“重要无形文化财”的指定制度,指定制度是将在日本发展历程中出现并保存到现在的具有极高的学术、观赏等价值的文化财中指定为“重要文化财”“国宝”“重要民俗文化财”等。这也表明第二阶段的非遗保护开始了。通过指定制度,每个日本国民都对日本非遗的进行积极保护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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