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政党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能力建设
——基于江浙地区的实践探索和研究分析(一)
2021-01-27杨卫敏
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服务
杨卫敏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执政党和参政党共同的职责。在这一进程中,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这三个基本职能没有变,但内容、方式、标准、要求都面临创新和升级。参政党要立足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提高站位、着眼全局、创新思维、讲求方法,以党为师切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全面提升政治把握能力、统筹大局的本领、整体智治水平,切实增强履职成效,促进多党合作的制度效能不断提升,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出积极贡献。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参政党和执政党一样,必须有与使命相匹配的思维、理念和方法。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参政党应具备的新思维
(一)政治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多党合作要有新气象,思想共识要有新提高,履职尽责要有新作为,参政党要有新面貌。”[1]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时代要求。相对于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各民主党派在新时代需要以进步性引领参政党思想政治建设,以进步性作为价值导向,作为参政党的“基因”植入成员的思想意识,作为内化于心的政治信仰、政治责任,驱动发挥参政党功能的内生动力,提高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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