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商精神与新儒商的责任担当
2021-01-27涂可国
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涂可国
山东是儒家思想开创者孔子的故乡,是儒学的发源地。博大精深的儒家思想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宝藏,凝聚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更成为历代儒商兴业安邦、情系家国的共同精神家园。它濡染着中国人的生命底色,塑造着悠久的中华商业文明,锻造着传统与现代儒商的心性品格。进入新时代,优秀企业家应当大力弘扬源远流长的儒商精神,善于运用儒家经世致用的经营智慧提升自己的人格品位,担负起强烈的道德责任和人生责任,充分展现儒家所极力倡导的圣贤风度和君子风范。
一、儒商精神的丰富内涵
儒商是按照儒家精神和儒家价值观从事商品经济活动的主体,他们既有儒家风范,能够正确处理义利关系,又有强烈的家国情怀和兴业使命,从而成为儒家思想在经济领域的人格化体现。所谓“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从某种层面看,大学之道即大商之道。从本质上说,儒商是奉行儒家伦理原则获取经济利益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当代,它是遵循儒家经济伦理的企业主体。从外延上说,儒商既包括体现儒家道德人格的广大企业普通员工,又包括具有儒家伦理精神的企业内部各群体,还包括那些展现儒家风格、具有强烈道德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的优秀企业家。
儒商精神是一种援儒入商所形成的独特商业人格和行为规范,它要求儒商以儒家道德理想和价值追求为准则去从商、经商,在商业行为中遵守“儒”的道德规范、体现“儒”的精神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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