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理论视角下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路径
——基于济南市历下区社区治理实践的研究
2021-01-27周娜
社会科学动态 2021年1期
关键词:主体
周 娜
一、问题缘起
随着经济社会大转型,单位制逐渐解体,基层社区治理主体由单一走向多元,社区治理体系发生巨大变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背景下,作为国家基础构件的社区,其治理现代化程度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具有基础性影响。为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 (中发[2017]13 号),明确提出要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因此,如何使多元主体共同行动,构建完整的社区治理体系,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就成为学界必然面临的问题。
当前学界有以下几种研究路径:一是党组织渗入论。该路径主张通过党建区域化,将党组织资源嵌入到社区内,以党组织为媒介,实现多元主体的协同行动。如,通过党建区域化,将党组织融入社区各个治理主体,整合社区中分散的治理主体,从而达到协同治理社区的目的。①二是治理主体地位论。该路径从社区治理主体地位出发,从宏观上明确社区治理主体的地位。如,王琳从社区治理主体的地位出发指出,在社区治理中党和政府是社区建设的主导力量,居民自治是社区建设的主体,业主委员会是社区自治的重要组织形式,各类中介组织和非营利机构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②三是社区治理主体合作论。该路径认为,在我国特殊的社会背景下,单一政府行动和单一社区行动都难以推动社区治理的发展,需要调和政府与社会力量,通过多元治理主体的合作,来实现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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