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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研究述评

2021-01-27罗浪沙

社会科学动态 2021年10期
关键词:马克思共同体个体

罗浪沙

探寻个体与共同体的和谐共生,追求每个人自由全面的发展,是马克思终生为之奋斗的动力和目标,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作为这一动力和目标的重要研究视域,长期以来并没有得到学界的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这一思想才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领域。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前沿动态研究的总体把握,有助于深化这一领域的理论研究,更为重要的是,在“两个大变局”的历史背景下从其中汲取理论营养,有助于更好地深化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认识,更好地服务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一、关于马克思共同体概念的研究

厘清马克思共同体的词源及内涵是研究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基础性工作。学界在对马克思共同体词源的分析上基本上达成一致,但由于马克思并没有对共同体下确切的定义,因此,学者们从文本出发,提炼出马克思共同体概念的内涵。

一是对马克思共同体的词源追溯。对马克思共同体的德文进行溯源,有助于客观准确地掌握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学界普遍认为,在1845年之后,马克思使用Germeinwesen,指的是前资本主义时期的共同体,意指共同存在物或“类存在物”;Germeinweschaft意指未来发达的高级社会,这种社会是一种有机的结合;而Gesellschaft(buergliche Gesellschaft)则指的是市民社会,主要是依靠法权、依靠契约将人们连结在一起的社会。臧峰宇等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MEGA2)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表述共同体使用的德文词Gemeinschaft、Gemeinwesen、Gemeinschaftlich和Gemeinschaftlichkeit进行考证。他们认为,Gemeinschaft与Gemeinwesen在一定意义上含义相同,Gemeinschaft与Gemeinwesen都包含有关系的联结所带来的“共同性” “公共性”的含义,不仅用以描述人与人之间共同的联结关系,还反映了人与共同体之间相依赖的共生关系,但是两个词也存在较为显著的差别。一是共同性关系的适用范围不同。Gemeinwesen一方面立足于政治层面,表现为政治国家或集体,另一方面又侧重于对社会关系中共同经济关系的考察;Gemeinschaft则具有更强的广泛性和普遍性,内蕴更强的“共同性”。这种关系不仅表现为一种政治关系或经济关系,还包括文化关系、宗教关系或伦理关系等。二是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程来看,由Gemeinwesen向Gemeinschaft的转变,实际上就是由部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向政治国家进而向自由人的联合体的发展过程。其中,Gemeinwesen表现为相对较低层次的社会历史样态,Gemeinschaft则指向一种面向未来的高级形态。①侯才在对1848年前马克思相关著作中个体、共同体、社会、市民社会等相关语词及其内涵进行甄别和考察中指出,Gemeinwesen除了用来指集体、国家或社团,也具有“共同性” “共同存在物”的含义,马克思在具体使用这一概念时,已经把它严格地限制在古代共同体或前资本主义共同体的范围之内。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用“共同存在物” (Gemeinwesen)来标志古代共同体,用 “市民社会” (Buergliche Gesellschaft)或异化的“社会” (Gesellschaft)来标志资本主义这一“虚假的共同体”,而用“共同体” (Gemeinschaft)来标志未来共产主义。侯才认为,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都还没有对“共同存在物” (Gemeinwesen)与“共同体” (Gemeinschaft) 进 行 区 分, 而 是 将 “共 同 存 在 物”(Gemeinwesen)与共产主义联系起来。但实际上马克思已经区分了两种共同体,即“积极的共同体”和“消极的共同体”,只是这时马克思还没有将“共同体” (Gemeinschaft)与“共同存在物” (Gemeinwesen)明确区分开来。同时他还指出,包括1995年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以及2009年版《马克思恩格斯文集》中文译本中存在将Individum(个体)译为“个人” (Person),将(Gemeinschaft)与“共同存在物” (Gemeinwesen)混同合用的情况,究其原因,是由于早期的中文译本主要是在日文版本基础上转译而来。此外,他还指出当前日本学界仍沿袭了将Individum(个体)译为 “个人”(Person)的不当译法。②马俊峰通过分析共同体的英文词和德文词的差异来阐述词意的差别。马俊峰认为,从马克思对这个词(Germeinwesen——笔者注)的使用状况来看,他是在提到关于非政治的联合的形式时使用Community,而把Germeinweschaft和Germeinwesen翻译为英文时,翻译者都把它们译为Community,而Community的含义比Germeinwesen范围更广。③有学者认为, 《共产党宣言》中的“自由人联合体”的德文词是Assoziation,即英文词的Association,它既不是指基于契约而形成的Gesellschaft(社 会),也不是Gemeinwesen(共同体),而是协会。在“自由人联合体”中,个体的自主、自由是主要的,协会本身不是为了控制个人自由,而是为了让个人充分享受自主、自由。④

总的来说,马克思认为的共同体及与共同体相关的一些词语在使用上经历了一个复杂的变化过程。从最初使用Gemeinwesen,再到Gemeinwesen与Gemeinschaft的 混 用, 再 到Gemeinwesen与Gemeinschaft的有确定指定对象时的使用,可以看到《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标志唯物史观成熟的著作之前,马克思思想转变过程的复杂性。根据标志唯物史观成熟的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可以得出:Gemeinwesen指的是前资本主义时期的社会,Gemeinschaft指的是未来高级的社会形态。在词性范围上Gemeinschaft与Gemeinwesen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二是马克思共同体的概念界定。整体来看,学界对共同体的概念基本上达成了一致,认为共同体是人类存在的基本方式,个体与共同体密切联系、不可分割,没有离开共同体的个体,共同体的存在以个体为前提,只是学界在解释马克思共同体概念的视角上,存在着差异。首先,历史学分析的界定。一些学者认为,马克思的共同体是一个历史性概念。李永杰、靳书君从《德意志意识形态》 “费尔巴哈”章对共同体的概念进行了历史学分析,他们认为,从“自然形成的共同体” “虚幻的共同体” “真正的共同体”这三种共同体的概念的辨析中可以看出, “共同体就是人的群体存在状态,这种群体存在状态中的个人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临时聚集的群体状态不是共同体,共同体的整体和个体之间的关系是衡量共同体发展状况的标尺。”可以得出“共同体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表现为不同的形态。共同体与个体的关系则是衡量人类共同体发展程度的标尺,也是人类自由状态的标尺。”⑤聂锦芳总结出每一历史时期的个人,通过具有阶级属性的共同体表现出来,在阶级社会里,个体与共同体,都具有阶级性。 “‘现实的个人’是社会存在的前提,但在历史的演进中社会的主体却不是‘现实的个人’,而是他们所属的阶级;每个个人迫于生存条件、受共同利益的制约而形成共同的关系,进而结成共同体,但其个性和自由却又受到了共同体的制约;只有‘个人的自主活动’参与、渗透到‘生产—交往形式’交织而成的社会结构中,才能实现从‘古代共同体’到‘现代市民社会’再到‘自由人联合体’的转变。”⑥其次,哲学分析的界定。有学者认为,共同体是人赖以生存的基本形式,并指出“人在本质上是一种类存在物,而共同体是人的类存在的基本方式”。“共同体在不同的社会阶段所呈现的形式有所不同。人是以共同体的形式存在,并且在共同体中不断地被社会化,共同体是通过公共性的活动使个体与个体之间相互交往从而建立了关系的总和。”⑦最后,本质分析的界定。一些学者并没有明确共同体的概念界定,而是从本质上去界定共同体。⑧邵发军认为,马克思共同体的本质是关系共同体⑨,从关系理解共同体本身并无过错,但是从关系去理解马克思共同体的本质,则存在范围过大,可能出现指向不明的窘境。从人类发展来看,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存在着众多关系,提炼出众多关系中最根本的关系,则能够将马克思共同体与其他共同体思想相区别。王晓博则认为,马克思共同体的本质是利益共同体。⑩从利益视角去理解共同体的本质,则主要是在阶级社会的历史阶段里来理解马克思的共同体,只是马克思共同体具体历史阶段的阐释,无法囊括马克思共同体的整体样态。有学者认为,尽管马克思并没有对“共同体”下一个确定的定义,但可以从马克思对自然共同体、资本主义共同体及未来人的联合体来提炼共同体的内涵,归根结底,都是以为人类指明一条构建未来共同体的理想道路为终极目标。⑪尽管马克思认为共同体的未来走向是人与人理想的结合状态,但是只注重目标,无法厘清人与人之间理想状态达成的历史条件和现实基础,无疑,这样笼统地界定马克思共同体的概念,缺乏立论根基。

二、关于马克思共同体思想渊源及现实依据研究

任何一种思想,都会或多或少地受到先前哲人思想和文化的影响。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亦是在吸收、批判、继承西方先哲共同体思想基础上,并对现实问题反思过程中形成的。

关于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形成的理论渊源。生长于西方文化滋养下的马克思,其共同体理论是在西方先贤哲人思想浸润下的产物。学界普遍认为,古希腊哲学为马克思共同体思想注入哲学底蕴、西方近代以来的思想解放运动对马克思具有重要的思想熏陶,古典政治经济学、空想社会主义、德国古典哲学为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奠定了基础。⑫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古希腊哲人以共同体为前置性条件,旨在建立“至善”的城邦共同体;文艺复兴以来,霍布斯、孟德斯鸠、卢梭等哲学家们将人从神学共同体之中解放出来,强调人的自然性,以个体为出发点和立论基础,构建国家共同体或契约共同体。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黑格尔则通过逻辑演绎,构建了以“绝对理念”为最高统帅的国家共同体。根植于西方文化中的马克思,其共同体理论的词源和内涵与其先前哲人既有联系,又存在本质区别。此外,赫斯的共同体思想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影响深远。赫斯以行动哲学标明其共产主义学说与空想社会主义学说的不同,他提出了“有机共同体”概念,指出个体生命活动的相互交换、交往,个体力量之间的相互活动,是个人现实的本质,建立在生产力和物质基础上的“有机共同体”,强调人性、社会发展与共同体的发展协调的一致性。⑬赫斯的共同体思想对马克思从人道主义向科学社会主义转变,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关于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产生的现实依据。胡寅寅认为,马克思是在吸收西方共同体思想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共同体思想,具体而言,他从批判市民社会进行逻辑展开,集中于探究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的矛盾运动,再到“真正的共同体”的逻辑旨归进行阐述。⑭我们认为,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产生的现实依据是其在《莱茵报》工作时期,基于“对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这一现实问题反思,并在批判黑格尔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这一逻辑起点上,生发出对共同体问题的探索和思考,而并不是在吸收批判西方共同体思想成果的基础上就提出共同体思想,西方共同体思想成果只是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丰富和发展的理论渊源,而对现实问题的思考才是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生发的现实依据。

三、关于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具体样态的研究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包括“自然共同体” “市民社会共同体” “真正的共同体“(自由人联合体)三大部分,具体样态的有机结合共同构成了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整体。

首先,对“自然共同体”的研究。关于“自然共同体”的研究,学界多对马克思相关文本内容进行剖析。第一,在自然共同体中,劳动者是劳动的物质条件的所有者,但他们之所以是所有者,是以归属自然形成的某一共同体为前提。在自然共同体历史时期,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是人存在和发展的前提, “孤立的个人”在自然共同体时期是不可能独立存在的,人的依赖是自然共同体时期的主要特征。赵良玉认为,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是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的前提和基础。他强调,如果把前资本主义时期的所有制的各种形式与所有制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等同起来,不仅在理论上讲不通,而且在实践中是有害的,只有准确理解所有制的各种形式,才能厘清奴隶制、农奴制是“自然共同体”的派生形式。⑮李根蟠则对“自然共同体”中亚细亚生产方式进行深入探析,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内涵是以原始共同体土地共同所有制为核心的原始共产主义。他指出,马克思以留存于文明世界中的公社残片为依据,运用逆向推演和残片复原相结合的方法,揭示原始社会生产关系基本的特点。同时他认为,将经过抽象而形成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的“一般”概念,同亚洲村社及东方社会实态区分开来,是正确理解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关键。⑯赵一红则从亚细亚生产方式与东方社会结构进行论述,指出土地国有化、自给自足的村社制度,构成了东方社会的政治结构和经济结构。⑰

其次,对“市民社会共同体”的研究。对市民社会的研究,是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逻辑起点,马克思站在市民社会的现实基础上,展开了对资本主义“货币共同体” “资本共同体” “虚幻共同体”的深入分析和批判。在对市民社会的论述中,主要是对国家这一“虚幻共同体”及“货币—资本”共同体进行研究。第一,对国家“虚幻共同体”的论述。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的矛盾,是马克思揭露国家这一“虚幻共同体”的本质特征。马克思对国家这一“虚幻共同体”的指认,是建立在批判黑格尔国家观基础上形成的,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而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国家是作为“普遍利益”出现的,其所呈现的是“虚幻共同体”。刘海江认为,马克思早期曾赞同黑格尔的国家观,认为国家是“最普遍的事物”,国家与个人具有同一性,但是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所遇到的现实情况与黑格尔所阐述的国家观相矛盾时,马克思逐渐转向了黑格尔国家观的对立面,并认为国家是特殊性和普遍性相分离的产物,是“虚幻共同体”。⑱邵发军认为,基于特殊利益和普遍利益矛盾之上的国家共同体的虚幻性,是个体与共同体关系紧张的根本原因。他结合我国国家治理问题,指出公共行政性利他性的最大化,才能消解国家共同体的虚幻性。⑲第二,对“货币—资本”共同体的研究。一些学者认为, “货币—资本”共同体是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主要立基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是马克思对于现实的人的自由发展的关切而形成的思想,并非是马克思有意建构的理论体系,如果不把马克思的“货币—资本”共同体作为立基点,那么可能会丧失马克思的本真思想。⑳

再次,对“真正的共同体”的研究。学界对其研究较多,主要集中在对“真正的共同体”的基础、所有制、人的本质等方面。陈新夏认为, “真正的共同体”的基础是共同利益以及作为其集中体现的共同价值,而共同体代表其成员的利益以及代表的程度,是区分“虚假的共同体”与“真正的共同体”的标准。㉑有学者指出, “虚假的共同体”与“真正的共同体”的区别在于所有制问题上,资本主义“虚假的共同体”是因为在私有制条件下,劳动和分工都成为限制“自由个性”的“异己力量”。而“真正的共同体”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自由个性”与“联合体”的辩证统一,公有制是建立“真正的共同体”的所有制基础。㉒有学者从人的本质出发去理解“真正的共同体”。如康渝生等认为,随着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研究的不断深化, “真正的共同体”是在人的本质逐步彰显的实践逻辑中构建起来的,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追溯是“真正的共同体”得以生成的理论前提。㉓

四、关于个体与共同体关系的研究

个体与共同体是理解马克思共同体思想最为重要的一对范畴,目前学界对个体与共同体关系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中找到了解决个体自由发展的方案。如何解决个体与共同体矛盾,是中西方哲人一直追问的话题。学者们一致认为,只有从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去理解共同体与个体的关系,才能找到真正解决个体与共同体矛盾的方法。李丽丽认为,现代政治意义上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内在张力是马克思和黑格尔共同关注的主题,马克思是在对黑格尔问题意识和方法的继承上,实现了对黑格尔哲学根基上的超越,黑格尔的个体与共同体的和解是在观念中完成的,而马克思通过在实践唯物主义的基础上,运用辩证方法实现了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和解。㉔秦龙认为,马克思所指的个体是共同体中的个体,共同体是个体的共同体,人的发展形态与共同体密切相关,个体发展的最终目标和指向不应是消灭各种共同体,而是要建立一种全新的共同体。共同体最终目标不是为了共同体本身,而是为了完善个人、保护人权,最终实现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㉕冯珊从哲学视角解析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她指出,马克思是在共同体理论中寻找个体与共同体的和解方式,只有通过现实个人的实践活动彻底改变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才能消解个人与共同体的矛盾,使二者实现辩证统一,以“关系理性”才能破解实体性思维,才能清晰地认识到自由主义与共同体主义都无法解决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内在矛盾。㉖赵坤认为,马克思是在对“旧世界”的理论批判和社会现实批判基础上,提出对“新世界”的建构,使人类跨越个人与共同体关系的时代性困境,实现二者的和谐共生。㉗

二是在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中考察个体的生存和发展状态。学界一致认为不同历史时期,个人的生存和发展状态是不同的。李永杰认为,共同体与个体是马克思观察人类历史的一对重要范畴,用这对范畴观察人类历史,可以发现前资本主义社会是“强共同体、弱个体”的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是“强个体、弱共同体”的社会,未来的自由人联合体则扬弃了前两种社会状态,既充分保留了二者的优点,又否弃了二者的不足。㉘陈凯以现实的个人生存状况为基点,以个人与共同体的关系为依托,考察不同时期共同体的特征及个体的生存和发展状态,他将前资本主义时期、市民社会共同体时期和“自由人联合体时期”分别与“人的依赖性” “物的依赖性” “人自由全面的发展”阶段对应起来。㉙我们认为,这种对应的分析方式虽然是合理的,但又是粗糙的,如果僵化地一一对应,则可能无法阐释清楚马克思共同体历史发展的过程性。

三是从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中考察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为解决现实个体与集体问题服务。欧阳康、王晓磊认为,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包括历史和地理、实践的和辩证的唯物主义以及价值批判与理想建构三个基本维度。全面、辩证地理解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原意,有助于回应“集体主义说”和“个人本位说”。个人只有在社会共同体当中才能实现自我,任何盲目割裂个人与共同体的辩证关系而单单强调其中某一方面重要性的观点,都是对马克思真实思想的一种误解, “任何一种个体与共同体模式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取决于能否恰当地处理个人和共同体的关系。”㉚

五、关于马克思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关系的研究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来,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关系研究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主要有以下几种论说:

首先,继承、超越、创新论。一些学者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了对马克思共同体的继承、超越和创新。洪波认为,两者出场的历史语境和时代坐标不同,但有着内在共通性与逻辑契合性。马克思共同体思想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依据,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传承、发展与创新,并为实现马克思所追求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创造了契机,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不仅蕴含着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追求,而且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指明了现实路径。㉛高惠珠、赵建芬认为,以人类生态命运共同体为重要内容、以全球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为技术基础、以合作共赢为全球治理原则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是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当代拓展。㉜还有学者认为,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初级阶段的组织形态,国家的自由联合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组建方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人类社会朝着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的高级阶段过渡提供重要的基础保障,新时代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注意它处于共同体初级阶段的现实,要处理好各项关系。㉝陈鑫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对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的继承与超越㉞;王曼等也支持这种阐释。㉟

其次, “源”与“流”论。康渝生、陈奕诺通过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梳理,论证了“真正的共同体”是中国共产党人此志不渝追求和奋斗的目标,同时梳理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发展逻辑,得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在当代中国的实践。他们认为,完整厘定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作用似乎还为时过早,但梳理出蕴含在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中的思路,则可增强实践的信心。㊱李丽丽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通向马克思社会共同体的有效形态及其之间的逻辑关联、思想关联。㊲

再次,契合论。卢友德认为,在追寻理想社会上,人类命运共同体与“自由人联合体”具有理论契合,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现实探索。㊳卢友德还认为,马克思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之间是历史情境与现实世界之间的通达,人类命运共同体是马克思主义时代性的内在要求。㊴

最后,差异论。李秀敏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真正的共同体”虽同属于共同体,但其共同体的内涵及意蕴并不完全等同。她认为,马克思提出的“真正的共同体”包含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核心观念,这个共同体更多意义上是通过经济的发展消除个人力量的物化,来建构一种新的联合形式,使每个人在这种联合形式中获得自由和全面发展。习近平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包含利益、责任、生态、安全等观念,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的是为增进全人类的利益,这个共同体更倾向于群体共同的利益诉求。还有学者强调,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超越意识形态的“普世”方案,不能将人类命运共同体同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模糊起来,不能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只要和平、不要斗争。㊵

六、对现有成果的评述及展望

通过梳理,可以看出,学界从文本学、政治哲学、哲学、社会学等多维视角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仍存有不足,有较为宽广的挖掘空间。

一是研究视角有待拓新。从目前来看,学界关于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理论渊源、发展阶段、具体样态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研究,其中从人的自由发展去阐释马克思共同体思想,是学界众多学者的研究视角。此外,众多学者还从个体与共同体这一核心范畴展开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研究,为理解不同历史阶段个体与共同体的存在状态提供了重要的分析视野。无疑,这些研究视角都有助于理解和彰显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但就目前来看,从共同体历史生成逻辑的视角去理解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论著较少,一些学者主要是从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发展史的视角去论述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其中,张华波的博士论文《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历史性生成研究》最具代表性。我们认为,从马克思的视野中去探索共同体的历史生成逻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深入对马克思共同体历史生成逻辑的研究,可以发现共同体是马克思考察人类历史发展进程,探寻个体与共同体矛盾关系发展变化的重要视域。在这一研究过程之中,可以发现,马克思对共同体的研究与唯物史观之间具有不断交融和有机结合的关系。因此,在马克思的视域中展开对共同体历史生成逻辑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二是马克思共同体的本质有待廓清。本质作为事物的根本属性,是掌握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核心要素。就目前来看,学界已有一些学者对马克思共同体的本质进行了界定,有学者将马克思共同体的本质界定为关系共同体,也有学者将其界定为利益共同体。我们认为,无论是从关系共同体,或是从利益共同体去界定共同体的本质,都难以提炼出马克思共同体的内在本质。以唯物史观为立论基础,以现实的人的生活需要为出发点,以物质劳动生产实践所引发社会关系的变化及生产方式的变化为动力源,才能提炼出马克思共同体的本质,从而掌握马克思共同体历史发展演进逻辑的规律。简单来说,马克思共同体的本质核心是建立在一定物质基础之上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掌握马克思共同体的本质,是理解马克思的共同体发展演进过程的核心,是探清共产主义理论科学性和现实性的重要理论视域。

三是对马克思共同体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研究有待加强。就目前来看,学界普遍将“自然共同体” “市民社会共同体” “真正的共同体”分别与“人的依赖” “物的依赖” “人自由全面的发展”对应起来,我们认为,这样对应的方式并无不妥,但是如果没有厘清“自然共同体”向“市民社会共同体”和向“真正的共同体”转变的内在逻辑,只是简单地一一对应,可能导致僵化地理解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丢掉了马克思考察共同体历史发展的过程性和动态性,教条地理解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因此,加强马克思共同体历史发展内在逻辑的整体性研究,有助于理解从“人的依赖”向“物的依赖”及“人自由全面的发展”的历史过程。

四是从方法论上阐释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研究有待深化。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论述共同体内在生成逻辑的根本方法,通过对马克思共同体文本内容的挖掘,能够清晰地发现,马克思将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有机地统一起来,运用于论证共同体的内在生成逻辑。宏观上看,马克思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方法贯穿于阐释共同体的历史生成逻辑之中,与“自然共同体” “市民社会共同体” “自由人联合体”三阶段相对应,并将这三个阶段有机地结合起来,生动地阐释了自然共同体灭亡的历史必然性,揭示市民社会共同体生成的历史必然性和抽象共同体自身存在的历史局限性,科学预示“自由人联合体”是人类未来的应然走向。就目前学界来看,从方法论上分析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研究还不够。

此外,对马克思如何运用方法论思维整体性地论述共同体思想,有待进一步挖掘。通过对马克思一生著作写作时间顺序来看,不难发现,马克思论著主要集中于对资本主义(“市民社会共同体”)研究,其次是对“自由人联合体”实现的条件及愿景展开架构性展望,最后,马克思晚年在撰写《资本论》的同时,展开对人类起源(“自然共同体”)进行追溯和论证。马克思晚年将部分时间精力运用于研究“自然共同体”,目的是更好地证实人类共同体历史生成逻辑的“前世”,从宏观上论证人类共同体生成逻辑和发展过程的“完整性”。因此,从方法论思维的统摄下阐释人类共同体的历史形成过程,能够从整体性视角去把握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生成逻辑,从而整体、全面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就目前学界来看,从方法论视角阐释马克思是如何论述共同体的历史生成逻辑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五是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与其他共同体思想的比较研究不足。理论对话能够更好地证明自身理论的科学性。由于马克思将人类未来指向“自由人联合体”,因此一些西方学者将马克思视为共同体主义者,因此,廓清马克思共同体与其他共同体的本质区别与联系,加强马克思共同体与其他共同体主义的比较研究十分必要。被人们称为西方社会学之父的滕尼斯,从“本质意志”㊶出发,在“共同领会” “默认一致”基础上理解共同体,鲍曼认为共同体是我们希望重新拥有的“温馨的家”㊷,以桑德尔、麦金太尔为代表的共同体主义者,在批判自由主义的论述中,反证共同体主义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他们所论及的共同体与马克思所阐释的共同体,本质区别是什么,有什么样的关系,是否存在理论的重合或交集,这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深化研究。

六是对马克思的共同体词源文本学分析有待进一步全面考证。就目前来看,学界对马克思共同体文本学考证的学者不多,主要以臧峰宇、侯才、聂锦芳等为代表。尽管目前学界对马克思的共同体词源及词意理解上基本上已经达成了共识,但是对马克思的共同体词源和词意的全面性文本学考证还很缺乏,目前学界主要对《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 《共产党宣言》 《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的共同体进行考证,然而,在马克思的众多著作之中,散见着马克思对共同体的论述。只有系统、全面地对马克思的共同体词源和词意进行梳理和确证,才能深化这一领域的研究,否则可能误解马克思的本意。正如聂锦芳教授所言:“对于像马克思这样复杂的思想家及其理论,若仅仅限于对其思想意旨的把握而不厘清其具体的内涵和语境,仅仅限于对其观点的了解而不深究对这些观点的论证,仅仅限于对其分散的见解的梳理而不能提炼出贯穿其中的逻辑关系,是很容易在理解中出现简单化、教条化、片面性的情形的,而且文献学研究的丰富成果也得不到应用。”

注释:

①臧峰宇、赵嘉: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共同体”概念》,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20年第2期。

②侯才: 《马克思的 “个体”和 “共同体”概念》,《哲学研究》2012第1期。

③马俊峰: 《马克思社会共同体理论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7页。

④⑤⑧李永杰、靳书君: 《马克思共同体概念考辨与时代化解读》, 《湖北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

⑥聂锦芳: 《“现实的个人”与 “共同体”关系之辨——重温马克思、恩格斯对一个重要问题的阐释与论证》, 《哲学研究》2010年第11期。

⑦孔伟: 《哲学视域中的共同体理论——兼论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及其当代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8年第3期。

⑨邵发军: 《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14年版,第5页。

⑩王晓博: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对中国社会建设的启示研究》,中央财经大学2017年博士学位论文。

⑪秦龙: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研究》,辽海出版社2007年版,第10页。

⑫张华波: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历史性生成研究》,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论文。

⑬[德]莫瑞泽·赫斯著, 《赫斯精粹》,邓习议编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39页。

⑭胡寅寅: 《走向“真正的共同体”——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研究》,黑龙江大学2014年博士学位论文。

⑮赵良玉: 《正确理解马克思的“自然形成的共同体”》, 《北京社会科学》1994年第1期。

⑯李根蟠: 《“亚细亚生产方式”再探讨——重读〈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的思考》, 《中国社会科学》2016年第9期。

⑰赵一红: 《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与东方社会结构》, 《马克思主义研究》2002年第5期。

⑱刘海江: 《马克思“虚幻共同体”思想的存在论基础》,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

⑲邵发军: 《马克思“虚幻”共同体思想视域下的国家治理研究》, 《社会主义研究》2014第4期。

⑳邵发军: 《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的阶段性问题研究》, 《社会主义研究》2011年第2期。

㉑陈新夏: 《“真正的共同体”的基础及其当代启示》, 《教学与研究》2020年第8期。

㉒吴宏政、刘静涵: 《马克思论“真正的共同体”的所有制基础》,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9年第2期。

㉓康渝生、胡寅寅: 《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及其实践旨归》, 《理论探讨》2012年第5期。

㉔ 李丽丽: 《个体与共同体实现和解的两条道路——马克思对黑格尔的继承与超越》, 《科学社会主义》2012年第6期。

㉕秦龙: 《马克思从“共同体”视角看人的发展思想探析》, 《求实》2007年第9期。

㉖冯珊: 《马克思个人与共同体关系的思想研究》,吉林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论文。

㉗赵坤: 《马克思个人与共同体关系思想研究》,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论文。

㉘李永杰: 《共同体与个体:马克思观察人类历史的一对重要范畴》,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4年第5期。

㉙陈凯: 《从共同体到联合体——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研究》,华侨大学2017年博士学位论文。

㉚欧阳康、王晓磊: 《在个性自由与集体合作之间保持张力——论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价值维度及其启示》, 《求索》2008年第5期。

㉛洪波: 《人类命运共同体与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契合、传承与创新》, 《教学与研究》2018第10期。

㉜高惠珠、赵建芬: 《“人类命运共同体”: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当代拓新》,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

㉝刘方平: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研究》, 《中南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

㉞陈鑫: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继承与超越》, 《学术探索》2018年第5期。

㉟王曼、徐国亮: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的继承与创新》,《甘肃社会科学》2018年第4期。

㊱康渝生、陈奕诺: 《“人类命运共同体”: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思想在当代中国的实践》, 《学术交流》2016年第11期。

㊲李丽丽: 《马克思理想社会共同体思想的三个向度》, 《广东社会科学》2020年第5期。

㊳卢友德: 《“人类命运共同体”:马克思主义时代性观照下理想社会的现实探索》, 《求实》2014年第8期。

㊴卢友德: 《马克思理想“共同体”的当代追求》,《学术论坛》2014年第5期。

㊵唐鑫: 《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纠正的三种错误认识》, 《思想理论教育》2018第11期。

㊶[德]斐迪南·滕尼斯: 《共同体与社会》,张巍卓译,商务印书馆2019年版,第199页。

㊷[英]齐格蒙特·鲍曼: 《共同体》,欧阳景根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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