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体育德,重拾学校体育育人价值与功能——基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思考*
2021-01-26朱梅新
运动精品 2020年10期
杨 峰 朱梅新
以体育德,重拾学校体育育人价值与功能——基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思考*
杨 峰 朱梅新
(石河子大学体育学院,新疆 石河子 832000)
青少年犯罪被认为是目前“世界三大公害”之一,成为各国的治理难题。文章在我国“立德树人”的教育发展时代要求背景下,剖析学校体育育人的价值与功能,将“立德树人”作为学校体育教育的根本任务,以育人为本,重拾学校体育最本质的价值功能,旨在为未来的体育教学改革发展方向及有效控制青少年犯罪提供理论依据和方法建议。
学校体育;立德树人;育人为本;青少年犯罪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青少年教育工作,他曾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1]青少年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减少青少年暴力犯罪行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有志青年,这是国家和社会进行人才培养的重点工作。但在以往的调查研究中,从学校体育教育的角度预防、治理青少年犯罪的研究甚少。事实上,体育运动不仅仅是掌握运动技能,进行身体锻炼的生活方式,参与其中的人还能够在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的运动过程中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当前,学校教育往往过于追求升学率,以至于智育的教育地位远远超越了德育和体育的地位。重新审视体育教育中的育人功能,以体育德,使青少年的身体素质和道德素养共同发展,是“健康中国”和“立德树人”时代背景下的必然要求,这对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也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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