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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干部辞职避罪?“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2021-01-26曾那迦

廉政瞭望 2020年24期
关键词:李磊公职职务

文 本刊全媒体记者 曾那迦

近 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省长助理李磊被查。引人注意的是,他早在6年前就以身体原因主动辞去了在地方的公职,却终究“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事实上,近年来问题干部辞职后再被追查的案例并不少见。

有的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抱着“金盆洗手”的痴心妄想一辞了之,把旧账“一笔勾销”,甚至换个赛道继续捞金。但是,一个个案例却说明,问题干部无论以任何借口成功辞职,绝不等于“安全着陆”,可以从此高枕无忧了。

身体原因还是心理原因?

廉政瞭望·官察室记者梳理多起类似案件发现,在“带病”干部主动向组织提请辞职的众多理由中,“个人健康问题”屡见不鲜。2014年,43岁的正厅级干部李磊突然辞去地方公职,淡出云南政坛,留下云南省最年轻的地级市一把手的纪录。

2005年初,拥有国防科大和哈工大双料博士学位的李磊以34 岁的年龄挂职担任云南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他又在2011年底挂职德宏州委书记兼任德宏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当时仅有40岁。当时代表云南省委宣布干部任命决定的是时任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

后来在一次云南省干部的视频会上,李磊曾发言,提到与德宏州部分干部相处不是很愉快。之后,他以身体不好为由,辞去了职务。

然而,“身体不好”的李磊在辞去州委书记1年后,出任中科院的博士生导师、天基综合信息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还成立科技公司,并同时兼任其他公司的董事长,直至2020年被查。

干部以健康为由向组织提出辞职被批准,体现的是组织对同志的关怀,却被一些违纪违法者妄图用作其金蝉脱壳的跳板。一些问题官员假借健康原因脱身,其实早已引起纪检监察机关的注意。

2017年3月,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原书记、原董事长李红云用假身份信息办理了太平洋岛国瓦努阿图国籍。当年年底,湖北省纪委对其问题开展初核,李红云听到风声后,以“患有严重心脏病需赴美就诊”为由,多次向省委组织部提出辞职。

“我们告知他组织部、纪委需要按程序审核,这样一方面稳住他,让他耐心等候,另一方面加快初核节奏、加大初核力度。”一名专案组成员表示。2017 年12 月29 日,李红云协助情妇郭某从海南窜逃境外。次日,湖北省纪委就对李红云及时立案并采取相应措施。

2020 年9 月被二审裁定执行有期徒刑13 年6 个月的安徽省来安县委原书记刘荣祥同样抱有侥幸心理。

2014年,43岁的正厅级干部李磊突然以“身体不好”为由辞去公职,直至6年后落马。

2018 年8 月,安徽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称,来安县委原书记刘荣祥落马。2016年5月,来安县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刘荣祥在会上表示因个人健康缘故辞去来安县委书记职务。不过,辞去公职经过“休养”后,刘荣祥很快就下海经商,进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华夏幸福合肥区域任职。但获授股票期权仅1个多月后,刘荣祥便被调查。

案件披露细节显示,刘荣祥除了在天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来安县委书记等职务任上为他人提供帮助,还在辞去公职后,继续利用原来的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受他人财物。据统计,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总计达515万余元。

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表示:“执纪越往后越严。对于违纪违法干部而言,辞去公职并不等于‘安全着陆’,腐败分子只要触犯党纪国法,无论在职与否都将受到严惩。”

辞职后逃往境外不等于“安全”

一些问题官员在辞职后,更进一步选择逃往境外以求彻底逃出生天。最近几年,“有逃必追、一追到底”频频被提及和强调,不断有外逃干部被捉拿归案,“让已经潜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

世上没有法外之地,更没有避罪天堂。外逃人员逃得再远,也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资料显示,2014年至2020年10月,我国共追回外逃人员8363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达2212人,追回赃款208.4亿元。

和很多干部所幻想的不同,往往他们在外逃后的生活水平可以用“一落千丈”来形容。2019年8月,外逃22年的中国银行昆明分行官渡支行原行长张德友被抓捕归案。他涉嫌在1996 年至1997 年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巨额资金给他人使用。因担心东窗事发受到党纪国法惩处,1997年11月,张德友在主动递交辞职报告后便逃往境外。

潜逃到东南亚某国后,他躲在寺庙中靠卖腌菜和做些素食料理勉强生存,就连脱落的牙套都只能用502胶水黏粘。甚至其父亲去世十多年后,他才得到消息。“选择外逃是错上加错。在异国他乡,有家不能回,有病看不起,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归案后,张德友后悔道。

虽然随着追逃防逃追赃工作的一体推进,近年来新增外逃人员数量大幅减少,“张德友们”的案例也向那些企图远走高飞过上逍遥日子的违纪违法官员敲响了幻灭的警钟,但仍不断有不法者作困兽之斗。

目前已逃至境外,并向境外转移部分涉案赃款的黑龙江省鸡西市原副市长李传良,因前下属陆续被查而“打草惊蛇”,在辞职3 年后外逃。2020 年9 月,他因涉嫌严重违法犯罪,被黑龙江省监委依法进行监察调查。

如何避免问题干部“说走就走”?

“现在很多贪官把辞职作为一种软着陆的方式,试图逃脱纪律和法律的惩处。”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这种现象一方面说明,当前反腐败斗争确实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心理上形成了震慑,让一些腐败贪官难以在官场和单位立足。”

辞职多年后的领导干部们接连因当地掀起反腐的风暴,或是原同僚接连落马被倒查出来。就像2020年被打落的“第三虎”、现年70岁的张和,自辞去河北省副省长职务后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终究还是难逃落马。

2011 年,张和申请辞去河北省副省长的职务并获准。不过辞职后,他依然担任河北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并成为省政府的特邀咨询,还以顾问或特邀咨询之名负责南水北调、通信、邮政等方面的工作。直到2020年7月,张和被开除党籍处分,按四级调研员确定其退休待遇。

庄德水也表示,当前对一些腐败贪官的监管和监控还存在一些漏洞。“最大的管理漏洞,出在官员的离任审计上。”当前的离任审计主要针对一把手,对其他副职和普通干部的离职没有审计。而且,审计往往存在滞后性,在辞职者离职后才启动。“在这种情况之下,离任审计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按照现行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原任职务”或“原工作业务”,一般应包括辞去公职前3年内担任过的职务或从事过的工作业务。但至今公职人员的辞职离职仍没有一个合理的风险评估机制。

还有专家认为,法律有必要更加严格地界定哪些工作领域不是官员辞职后应该进入,或者哪些职务是规定年限内不能从事的。有关部门应创建一张明确的“负面清单”。

长江师范学院地方政府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郑万军表示,“既要预防问题官员‘带病辞官’,又要防止其‘权力下海’”。只有辞职官员的“净身出户”才能消除社会公众对官员“带病辞职”的疑虑,因此必须严格干部离职审计,确保官员的健康离职。他同时提到,现存的有关“辞官”的相关法规存有不少漏洞,公众容易产生疑虑。因此建议尽快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扎紧制度的笼子。

“说到底,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对贪官的追责力度。不管是在职还是离职,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追到底。另一方面要完善前置性制度和机制,防范‘带病’辞职离职现象的发生。”庄德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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