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的“灰色人生”:私藏枪支弹药,充当“保护伞”
2021-01-25陈军李福庆崔寒
新传奇 2021年1期
陈军 李福庆 崔寒

刘文章20岁从警,42岁时晋升三级警监警衔,成为当时全国较为年轻的高级警官。然而,他却在庄严的警服下开启了“灰色人生”,不仅搞“花式借贷”,还私藏枪支弹药,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一步步坠入违纪违法犯罪的深渊。
2020年8月,云南大理州公安局原副局长刘文章因受贿200余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790余万元,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等,被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刘文章20岁从警,23岁加入中国共产党,25岁任祥云县公安局副局长,31岁任县公安局局长,42岁时晋升三级警监警衔,成为当时全国较为年轻的高级警官。然而,他却在庄严的警服下开启了“灰色人生”,从全省最年轻的高级警官一步步坠入违纪违法犯罪的深渊。纵观其堕落軌迹,教训深刻、引人深思。
胆大妄为,纵容下属违规入股参与分红
2001年,刘文章由祥云县公安局局长转任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在交警支队工作的十几年时间里,他并未思考如何提高交通管理水平,而是瞄上了交管行业的利益。作为支队长,他竟然纵容默许大理州交警系统民警、职工入股与交管业务有关的机动车检测公司,参与分红。
在上级多次发文严禁民警经商办企业后,刘文章仍不及时终止这一违规行为,而是以变换集资人身份的形式“换一件马甲”继续持股分红。经查,全州交警系统共有600多名民警、职工通过家属或亲友、关联人在17家公司参与分红12万余次,分红金额累计1亿余元。……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