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与象征主义
2021-01-25美花
美文 2021年1期

美花
在《我读莫言》一文中,我介绍了莫言作品在埃及的接受和研究状况,同时提到在莫言的小说创作中,象征主义是最突出的特征之一。在文章的最后我说,莫言的大部分小说都使用了象征手法,但我在阅读莫言作品的过程中也发现,他的《檀香刑》,特别是这部作品所采用的象征主义手法,却鲜有人深入触及。阿拉伯文学界专门从象征主义视角透视莫言《檀香刑》的文章则更为稀缺,而这样的文章对了解这部作品在国外特别是在阿拉伯世界的译介和接受情况也很重要。所以,在这篇文章中我想从总体上谈莫言与象征主义,在以后的文章中再专门写《檀香刑》的象征主义。当然,这仍然是一位喜爱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外国人——确切地说是一位阿拉伯埃及人的观点。
一
象征,是一个被广泛运用的概念,在人类生活中,象征无处不在,它涉及到文学、文艺学、美学、神学、心理学、逻辑学、语言学、符号学等同人类思维相关的众多学科。“象征”一词最早源自古希腊文的“sumbolon”,原指一块木板或陶片分成两半,双方各执其一,以保证相互友情的信物。后来进入宗教领域后,成为沟通人与神之间关系的一种神秘事物。象征的概念历来较为模糊,在不同的领域“象征”有着不尽相同的内涵。在符号学领域,其创始人皮尔士认为,“象征”是一种人为的符号,与其对象之间的关系是人为的,或者是约定俗成的。在人类学领域,维克多·特纳与其他人类学家认为,象征是意义的“浓缩形式”,人们通过象征对外部世界及其变化进行自我调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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