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维的基本向度与运用逻辑——基于法治实践的考量
2021-01-25吴传毅
党政论坛 2021年1期
○吴传毅
法治思维是运用法治理念、原则、法律规则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法治思维本质上区别于人治思维,强调以合法性判断为逻辑起点,决策与行动过程必须在理性思维的指引下,以实践性作为思维的最终目的。法治思维包括规则思维、权利保障思维、权力制约思维、责任后果思维、正当程序思维等。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极为重要的积极意义。
一、法治实践的规则思维及运用逻辑
1. 规则思维的主要含义
规则思维是以规则为基准,遵守规则、尊重规则、依据规则、运用规则对所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分析、评判、推理和形成结论的思维方式。法治是规则之治,没有规则就没有法治。规则思维具有以下特点:
(1)规则思维是合法性思维。规则是共同体成员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是共同体成员意志的体现。实践当中,立规部门通常是专业部门,但所立规则必须得到共同体成员认可。现代法律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通常必须体现国民意志。从这个意义上讲,规则思维是合法性思维。
(2)规则思维是平等思维。所谓平等思维是指同等情况同等处置的思维。规则针对的是抽象的人和事,而不是特定的人和事,规则可以反复适用,因而适用规则时必须做到相同情况相同处置。从这个意义上讲,规则思维是平等思维。
(3)规则思维是理性思维。规则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也是供裁决者适用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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