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集中度下的环境绩效对环境信息披露影响研究*
2021-01-22周茂春毕崇敬
科技促进发展 2020年9期
■ 周茂春 毕崇敬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葫芦岛 125000
0 引言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环境污染问题也凸显出来,北京间隔期越来越短的空气红色预警、天津化学品仓库爆炸和河南义马爆炸事故等等,无一不在警醒我们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为全面应对环境问题,我国政府出台了多项规章,以期从外部施压促进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国务院于2016年出台《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强调环境治理是当前工作的核心任务。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也在党的十九大工作报告中强调:“必须坚定的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提出绿色发展理念是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和谐统一的必然之路。因此2019年,在葫芦岛社科联的支持下,“绿色供应链成本研究”的基金项目成功设立,本文为该课题的成果,丰富完善该课题内容。国家环保局颁布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对企业环境行为及其环境披露做出了具体规范。党的19 大报告也已经明确提出:提高对污染排放的限制标准,要求强制披露环境信息。这意味着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环境信息披露问题已经成为企业利益相关者关注的焦点,使得对影响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各种因素的研究成为了极富现实意义的主题。
自愿披露理论认为公司基于环境绩效的表现自由决定环境信息披露的程度[1]。环境绩效好的公司希望通过主动披露其他公司难以模仿的信息,向外界展示自己的优势,从而获得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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