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增发、大股东控制权与企业创新研究*
2021-01-22郑毅夏俊梅
科技促进发展 2020年9期
■ 郑毅 夏俊梅
1.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 珠海 519088
2.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葫芦岛 125105
0 引言
技术创新是驱动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一直以来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1]。技术创新水平作为一项评价指标能够直接反映出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地位以及综合竞争力。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就是凭借着先进的科技水平,在经济发展方面领先于其他国家,在国际舞台上更具话语权。党的十九大报告也多次强调创新对我国的重要性,创新在我国的经济、文化、社会体系中均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上市公司是国家技术创新的主力军,为了应对瞬息万变的外部竞争环境,需要不断地增加创新投入的规模以及提高研发团队的效率,率先研发出拥有高价值、创新性的产品,以此满足客户需求并扩大市场份额。但事实上,我国的创新投入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然还是相差甚远。
究其原因,制约我国上市公司创新投入的因素是在资金流转的过程中产生的,它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资金从市场配置到企业过程中遇到的融资问题[2],集中体现在融资方式的选择上;二是资金从企业配置到创新项目中出现的代理问题,主要表现为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存在的代理问题[3]。西方国家的公司在融资顺序上总是遵循着“优序融资理论”,为新项目融资时他们优先考虑使用内部的盈余,随即采用债务融资,最终才会选择股权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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