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科学的学前教育评价指标体系
——以CIPP 评价理论为视角
2021-01-21李宝玲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李宝玲
(福州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
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核心主要在其速度、规模、结构、效益,具体表现为教育统计数据中的发展规模、数量、效率等指标。近年来,国家经济迅速发展,社会环境的变化以及“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给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带来转变。 “入园难”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但是教育保育质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国内学者逐渐把目光投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质量评估。例如有研究者认为,提升幼儿教育质量应该考虑幼儿的身心发展需求以及能够满足需求的程度[1](5)。杨莉君、贺红芳(2017)指出幼儿园的保育质量应该从结构、过程、结果三个维度评价,并且其核心要素是过程性指标[2](81)。 在学前教育质量评价标准上,刘焱教授强调托幼机构教育质量评价标准涉及从业人员素质、工作人员职责、效率以及效果等几个方面[3](15)。而在国外学前教育质量问题早已被重视。美国学者丽莲·凯兹(Lilian Katz)曾划分出对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的五个视角,其中涉及了政府部门、儿童、家长、幼儿园机构、社区等内外部利益方。 鉴于此,有研究者指出实现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主体多元化应将家长作为必要的评价主体之一[4](2)。 另有研究者强调儿童不仅仅是处于发展阶段中的“形成中的人”,更是生活于具体社会文化处境中的“存在着的人”,更是权利主体。 学前教育质量评估要将每位儿童视为一个个体并给以同等的关注, 确保每个儿童被接纳并防止他们处于不利境地[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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