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
2021-01-19唐仁敏
中国经贸导刊 2021年34期
唐仁敏
近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有关负责同志。
问:《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资源型地区是依托本地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开采、加工发展起来的特殊类型区域。资源型地区作为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的重要基地,是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历史上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在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民生保障等方面也积累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迫切需要加快转型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对资源型地区的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资源型地区民生状况明显改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资源保障更加有力、生态环境稳步恢复。据初步统计,“十三五”期间,全国资源型城市累计改造棚户区近18亿平方米,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采矿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降至5.5%。资源产出率累计提高超过36%。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全国累计完成采煤沉陷区治理面积约490万亩,支持近100个独立工矿区实施了改造提升工程。但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由于我国资源型地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转型工作起步相对较晚、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仍有待健全,“十四五”时期推动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仍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系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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