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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生产中的“信息焦虑”及其建设性转向

2021-01-17

河池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媒介公众信息

许 婧

(安徽大学 江淮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1)

信息技术和媒体生态的整体变革重塑了新闻生产方式及理念,带来了新闻生产的范式转变。同时,由信息爆炸所引发的信息焦虑也暴露了新闻生产的消极面向,新闻在特定情况下也会成为人们信息焦虑的来源。新闻生产者如何回应公众对有价值信息的诉求,减缓公众的信息焦虑,成为值得我们思考的时代命题。

一、新闻生产与信息焦虑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开发及应用,信息便成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进入21世纪以来,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革命带来了超文本式的信息传播方式,不断解构并重组信息的生产、加工和处理方式,信息呈几何指数增长。与之相应的是,人们感知、获取、使用信息的方式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当前人们面临的问题已从信息匮乏转变为信息过量,“信息爆炸”就形象地概括了这一传媒景观。信息爆炸的直接副作用便是信息焦虑。美国学者理查德·沃尔曼(Richard Wurman)第一次提出了信息焦虑的概念,他认为,信息焦虑是数据和知识之间的一个黑洞,在信息不能告知人们需要了解的东西时,它就会产生[1]18。当个体所获取的信息量远超自身信息需求,对信息的察觉、筛选、存储、加工能力超过自身可承受极限时,个体就会产生一定的生理(如头晕、烦躁、坐立不安等)和心理(如紧张、恐惧、抑郁、思维迟钝等)不适,这就是信息焦虑。

作为一种社会实在,信息焦虑是当前社会人们焦虑情绪的一部分。调查显示,我国人口中信息焦虑综合症患者的比例约为3%-5%,信息焦虑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2]。“信息焦虑”业已成为理解当下时代的一个关键词,现代人置身信息丛林之中,但有价值的信息却被大量低价值或无价值的信息所遮蔽,媒介空间内弥散着大量碎片的、重复的、虚实难辨的信息,这种诡谲的现象构成了我们时代的复杂信息景观。信息焦虑的人们处于信息的两难境地。一方面,过载的信息干扰了人们正常的信息获取,个人即使付出再多努力,所能掌握的信息仍是有限的,相比浩瀚无边的信息世界,人所能了解的也不过是沧海一粟。因此,哪怕人们已掌握了大量信息,仍会感到信息不够用,产生了所谓的“信息饥渴”。另一方面,过量的信息稀释了信息的原初价值,大量良莠不齐的信息占据着人们的视线,冲淡了人们对有价值信息的关注。信息的潜在价值无法被真正挖掘,进而导致了信息生产的无序和泛滥,进一步助长了人们的信息恐慌。

信息焦虑的时代背景赋予了传统新闻生产的变革契机。信息与技术的赋权带来了传统新闻生产方式的解构和重组,新闻生产面向更多用户和非媒体机构敞开,在智能技术的加持下,运用大数据进行数据新闻写作渐成新趋势,机器写作大有取代人工写作之势。在新闻生产范式转变的同时,新闻的传播和接受关系也在悄然重组,新闻生产者的主体更多元化,新闻文本中充斥着海量真假难辨的信息,放大了人们对信息的不安与焦虑。新闻生产与信息焦虑之间构成了相互作用的关系:信息焦虑为新闻生产提供了一个不确定的背景,而新闻生产则加剧了人们信息焦虑的程度。

二、新闻生产中的“信息焦虑”表征

作为信息论的创始人,香农创造性地用熵来解释信息,认为信息等同于不确定性的减少或消除。香农的研究也警示我们,信息天然与不确定性相连[3],新闻本应成为人们消解信息焦虑的方式,但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它却滋生了更多的不确定性,成为了人们信息焦虑的新来源,打破了人们对信息乌托邦的想象。

(一)信息污染化:撼动媒介生态的平衡关系

当下,信息已成为一种公共资源,任一主体都可进行媒介信息的生产、获取和传播。为了在信息竞争中占据先机,部分新闻生产者就会选择对信息资源做一定的再加工处理,这一改造过程将可能导致信息的“污染”效应。所谓信息污染,是指在信息活动中,混入有害性、误导性和无用的信息元素,它是对信息生态系统产生的负效应[4]。大量未经证实的信息大肆传播,搅乱了已有的话语秩序,不断威胁着我们的媒介生态。具体而言,它表现为三种形式:其一,信息重复。为了追逐热点事件,部分新闻生产者一拥而上,围绕某一事件做重复报道,削弱了新闻的原创性,甚至部分报道沦为了复制粘贴,新闻自身的价值属性流失。这种重复性报道伴生了大量信息废弃物,堵塞了有限的信息传播渠道,造成了信息过载。其二,信息垃圾。大量无价值、无用的新闻文本被批量生产,借助大数据算法被推送给公众,干扰了公众的正常阅读体验。如一些新闻报道中夹杂广告,如果公众不想了解广告信息,这种新闻就构成了信息骚扰。其三,信息病毒。部分新闻生产者为博眼球,不惜采用一些煽动性、诱导性、欺骗性的写作手法,刻意混淆视听,诱导公众的情绪,推动着舆论朝极端方向发展。比如,在2021年的“成都四十九中学生自杀”事件中,一些粉丝量较多的自媒体刻意放大事件中的情绪表达,挑动公众的舆论神经,最终造成了极为负面的舆情失范现象。

信息污染打破了媒介生态的平衡,也在无形之中消解了媒体的话语权威,进一步引发公众对新闻专业主义的质疑。随着良莠不齐的新闻日益增多,公众在繁杂的新闻之间难以甄别出有效信息。而同时,媒体的错误报道却在网络的推波助澜下被不断放大,进一步激化了公众的心理恐慌,加剧了公众对新闻行业的不信任感。

(二)信息虚假化:干扰新闻真相的事实判断

在新闻写作时,由于种种原因,总会产生一些与事实不符的新闻,即虚假新闻。虚假新闻包括完全捏造和部分掺假两种形式,前者是指凭空想象、毫无事实根据的新闻,后者则是虚虚实实、亦真亦假的新闻。随着自媒体人的大量涌现,新闻写作的主体更多元,形式更多样,内容更丰富,为新闻的生产、传播创造了极大的便利。与此同时,由于部分自媒体人缺乏道德自律,加上虚假新闻的传播速度快,为此他们不惜采用虚实结合的新闻写作方式,以此博人眼球。如教育部于2021年7月7日发布《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部分自媒体却采用了诱导性报道,对教育部的文件做选择性的报道,造成了公众对文件的误解,间接引发了一场“是否取消寒暑假”的激烈争议。而在教育部做出新闻通气会之后,这些报道的内容却悄然发生了反转,转而对教育部的文件作进一步解读。真相隐藏在形形色色的传言、谣言乃至谎言背后,公众往往要在多次反转新闻后才能得知真相。这种反转不仅消耗了受众的情绪,也间接弱化了他们对新闻真相的期待,也就不再期盼还原事件的本来面貌。当公众发现自己在众声喧嚣的信息丛林中难以获取真实可靠的信息来源时,就会产生茫然无助、恐慌不安感。新闻报道对公众的信息甄别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不能明辨信息的真伪,个体就可能被新闻的价值导向所影响。一些诱导性的报道则可能引爆民众的情绪,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如2020年“女子取快递被造谣”事件除造谣因素外,部分自媒体人的推波助澜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该事件如雪球般越滚越大,最终演化成了一桩网络暴力事件。

(三)信息碎片化:助长信息处理的效率低下

心理学研究证实,个体的注意力是有限的,时间和精力也是有限的,这决定了个体在特定时间内的认知对象和能力都是有限的。但在过载信息的裹挟下,人们在信息面前却越来越手足无措,难以有效吸收高价值的信息。其结果便是进入人们脑海中的信息支离破碎:相互间缺少关联,零散无结构,内在的逻辑不完整或没有逻辑,推演论证的过程被简化或被略去[5]。这种碎片化阅读方式大有“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态势,阅读者往往匆匆浏览标题和关键内容,所掌握的信息浮于表面,难以有效整合信息背后的总体事实。长此以往,更是让受众产生了强烈的晕眩感,尽管接触的信息量日益增多,所花费的时间看似有增无减,但信息却变得模糊不清,更难以捕捉。信息碎片化的呈现形式和碎片化信息阅读方式的展开,又无形中助长了人们的信息焦虑。

从信息角度来看,新闻生产者无疑是加剧这一趋向的推手。为了在有限的时间内抓住读者的眼球,新闻生产者必须迎合公众对有效信息的需求,在形式和内容上下功夫,强调简短精炼、突出关键信息,确保在较短的时间内高密度输出信息。短期来看,这种新闻写作方式无疑能吸引读者的关注,也能帮助其快速掌握关键信息,减少了信息检索的时间,适应了受众的碎片化阅读方式。但从长期来看,这种新闻写作方式也有其天然弊端。受篇幅所限,新闻内容只能对事件做出总体概括,对一些细节的描述难免不尽如人意,甚至可能造成受众的误解。而某些新闻生产者为制造噱头,在标题和关键词语上用词不严谨,导致文题不符,凭空消耗了受众的阅读时间。同时,这类新闻存在高度同质化、简单化的弊病,读者要想了解事件的全貌必然要花费更多时间,加大了碎片化阅读的程度,又在无意间放大了他们的信息焦虑。

三、应对信息焦虑:新闻生产的建设性转向

在信息焦虑日益突出的时代背景下,新闻提供的信息呈现出同质化、碎片化、低效化的弊病,传统新闻生产方式的消极因素一一呈现。建设性新闻作为一种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新闻模式,包括了积极元素与以解决问题为中心的元素,赋予受众权力,维护新闻的核心功能[6]。发挥新闻的建设性作用,对于缓解乃至消除信息焦虑有着积极作用,不仅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媒介生态环境,更能为公众提供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一)重构公共空间的媒介生态

新闻的生产、传播都离不开特定环境的支持,需要在媒介生态系统中开展实施。作为社会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媒介生态指向一种系统的和谐结构,主要关注人与媒介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探讨如何使人与媒介、媒介与媒介之间保持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7]。探究信息焦虑愈演愈烈的成因,根本在于媒介生态系统濒临破坏和解构,其结构、要素、能量转化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功能性失调,无法适应当下新闻传播的需要,因此重构媒介生态迫在眉睫。媒介生态系统是不断变化、发展并趋于动态平衡的生态系统,由一定空间、要素和主体组成。作为媒介生态重建的主导者,政府的引导和规范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1.强化制度规范顶层设计

政府需要进一步从制度建设层面推进顶层设计,强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系统建设,以维护好公共空间中的信息传播秩序,创造安全、可靠的媒介环境,引导信息的规范化传播。目前,政府已制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为重构媒介生态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总体思路。同时,针对不断变化的媒介环境,政府在进行制度设计时,还应当与时俱进,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增设等条款修订,以适应社会发展的动态需要。

2.建立健全舆论监督体系

政府应建立健全舆论监督体系,提高公共空间的信息安全治理能力。公共空间是面向所有人、由所有人共享、共建的开放领域,是信息传播的生存场所,政府应对信息的投放资质做严格审核,把好信息的准入门槛,屏蔽无效信息,清除有害信息。此外,公众应积极参与到信息的监督、评议之中,一旦发现不当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揭发检举,减少信息传播中的行为失范。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模式不仅能提高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的能力,更有助于构建全新的媒介生态系统,更好地发挥新闻的建设性作用。

(二)倡导权威新闻的舆论引导

网络空间内有无数个新闻主体,所传递的信息也纷繁复杂。因此,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种信息就会出现,各种真假难辨的信息稀释了信息的价值,放大了信息的不确定性。信息无法满足人们对知晓真相的需求,这是诱发公众信息焦虑的直接成因。对公众而言,他们更希望从喧嚣的信息丛林中听取权威性、有建设性的声音,而非个性化的情感表达,而这需要权威新闻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主流媒体是权威新闻的来源,他们提供的信息具有较高的可信度,能第一时间稳定民心,消除虚假信息造成的恐慌。

1.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报道热点新闻事件

在新闻事件发生后,主流媒体应第一时间发布权威新闻,以客观、公正的报道回应公众的疑问,斩断不当信息的传播来源。这一做法能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也有助于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如2021年11月,新疆伊宁市多名网民在微信群内散播“六点封城”等涉疫信息,对广大群众造成误导,引发恐慌,但伊宁市公安局跟进调查,并及时在主流媒体相关平台发布通告,这一由谣言引起的恐慌很快就得到了平息。谣言等负面舆论的危害是极为严重的,谣言事件的治理需要主流媒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澄清不实信息的基本义务,主动跟进并及时报道社会公众热切关注的舆论议题。

2.及时更新报道,如实记录事件发展动态

在新闻的追踪报道之中,媒体应及时更新通报,尽量对事件的每个阶段都做出明确的报道,减少公众的误解。由于公众在关注事件时容易受到外界因素干扰,难免会因情绪化而产生偏激态度,一旦这种情绪被不良媒体所利用,就会产生不当的舆论导向,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因此,主流媒体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应针对事件发展动态,及时追踪更新新闻报道就很有必要。如果事件发生了反转,则应及时纠正,在第一时间发布通告,让真相尽量跑在“谣言”前面,如此才能确保公众能第一时间接收到权威客观的新闻信息。

3.推进对话协商,共创积极网络话语秩序

主流媒体应引导相关媒体从业者,共同创设积极的网络话语秩序。信息传播本身具有公共性特质,需要涵盖主流媒体、非主流媒体以及公众的共同参与。对于非主流媒体在进行新闻传播过程中的失范表现,需及时加强引导。主流媒体应采取协商和对话的方式,引导媒体从业者在信息传播理念、目标、方式等方面达成共识,通过协作实现公共性目标,共同维护新闻生产传播的良好生态。

4.拓宽信息来源,重视公众意见反馈内容

媒体在新闻生产中应充分考虑民众的因素,他们掌握的信息不仅能成为新闻写作的素材,丰富新闻内容,他们的意见反馈也能让媒体了解民众的信息需求,提高新闻内容的指向性和针对性。主流媒体在反馈民众信息需求的基础上,应当充分尊重公众的舆论意志表达,汲取有效的反馈建议。尤其是在一些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舆论事件中,增强与公众的互动理解将有助于拓宽信息来源,更好地发挥新闻报道的功能和价值。

(三)强化新闻记者的主体意识

在传统新闻传播范式中,受众在获取信息之前需要经过“把关人”的审核,如记者、编辑等主体都能凭借其专业身份对信息作出筛选,剔除无价值甚至有害的信息。但随着信息的生产和传播范式转变,受众对“把关人”的依赖性日益消解,他们也成为了信息的评判者和收集者,记者和受众的边界逐渐消弭,不断解构着记者的原生身份。记者的身份在新背景下得到了重新定义:记者不仅是新闻报道者,也是舆论引导者;记者不仅是信息的搜集者,也是信息的整合者;记者不仅是信息的记录者,也是信息的确认者。重提“新闻专业主义”,记者应践行其社会责任,确保新闻生产的客观公正,为受众提供更多可靠的信息。具体而言,记者应遵循以下原则。

其一,客观性原则。新闻行业的专业性要求新闻记者在新闻的采写过程中避免主观性因素的干扰,忠实于事件本身,在掌握事实的基础上开展新闻写作,避免新闻成为个人情感的倾泻,危害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其二,中立性原则。记者在新闻内容采写时要不偏不倚,坚持中立立场,做到价值无涉,尤其在报道有争议性的事件时,要全方面、立体式报道,力求做到事件的全景展示。其三,公共性原则。记者在报道中要恪守社会良知,传播社会主流价值观,不仅要报道社会主流群体的事件,也要为弱势群体发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智能化、网络化的背景下,记者的这种社会责任显得更为重要。如果没有媒体为公众提供可靠的、有价值的信息,没有记者的积极报道,各种失真消息、传闻就会铺天盖地袭来,加剧公众的信息焦虑与不安。

记者的积极叙事不仅能间接影响到受众的心理状况,让他们在了解事件真相的同时形成积极情绪,如疫情发生期间,针对新冠疫情的建设性报道就很好地发挥了舆论导向作用,帮助民众更清楚地了解疫情状况的同时确立了抗击疫情的信息。此外,记者也应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出积极回应,让他们看到事件背后的积极因素,让记者与公众之间达成沟通,从而减少乃至化解公众的信息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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