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为二”与“多元决定论”的主体介入比较研究
2021-01-16程文明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程文明
(山东大学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毛泽东的《矛盾论》写于1937年8月,当时中国共产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由国内革命向抗日战争转变,此时对之前革命斗争经验的总结——主要包括对北伐战争、土地革命、长征等——就显得至关重要。《矛盾论》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中诞生的。三十多年之后,“在五六十年代的法国,毛泽东的《矛盾论》对马克思主义者的影响是很大的,是结构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之一,特别体现在阿尔都塞的著作之中”,[1](P55)毛泽东的矛盾观对阿尔都塞提出多元决定论有着深刻的影响。
本文的目的在于梳理毛泽东“一分为二”的矛盾观和阿尔都塞“多元决定论”中所蕴含的不同主体介入的方式,反思国内部分研究者对阿尔都塞“多元决定论”中关于矛盾的几个性质的误解。
一、“一分为二”的矛盾观与主体介入
毛泽东“一分为二”的矛盾观并不是纯粹学院派式的理论思考,它是毛泽东对中国革命的实际与社会现状的分析中得出的结论。20世纪20年代的中国,各种党派、军阀、地主以及外国势力在中国大地上犬牙交错,中国社会几乎处于一种无序状态。在这样复杂的历史背景下,中国革命的未来始终是毛泽东思考的核心。他通过一系列文章,如《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等,逐渐从一种无序状态中把握住了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次要矛盾以及中国共产党的任务等关键问题的核心——其中矛盾概念占据着重要的位置——由此为中国革命开辟新道路指明了方向。……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