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分工概念
2021-01-16宋雨勃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1年7期
宋雨勃
(黑龙江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6)
分工(Teilung der Arbeit)本身是一个经济学的实证概念,这一概念在马克思进行经济学研究过程中进入了他研究的领域。就《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文本而言,分工概念在使用频次和逻辑地位上都非常重要。假如说,马克思哲学新视界的天才提纲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那么《德国意识形态》就是此新世界观的首次系统且具体的一个阐发。[1](P422)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分工概念是理解这一世界观,即唯物史观的关键。
分工这一概念在唯物史观中所具有的核心性和基础性的地位已经取得广泛共识。如张一兵在分析《德意志意识形态》时写道:“分工将之前在人本主义话语当中的异化规定取代。”[2]又如王南湜指出,“从分工来说明私有制的起源,便构成了一种唯物主义的逻辑”。[3]再如韩庆祥提出,“马克思主义分工理论与唯物史观形式,内在的联系是不可分割的——形成唯物史观与具有科学的分工理论不可分割,科学分工的理论仅在唯物史观指导下才能制定。”[4]总体而言,分工概念及围绕这一概念所产生的理论无论是就马克思思想进程总体而言,还是对于唯物史观自身而言,都有着逻辑上的重要地位。
但是,诚如阿尔都塞所言,人们“可能在分工的问题上受骗”。[5](P20-21)分工概念作为经济学概念被横向移植进入唯物史观,其概念内涵及演进逻辑都值得考察。因而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是,《德意志意识形态》时期的马克思究竟在何种意义上使用分工概念,而“消灭分工”命题的内涵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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