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土地改革:“耕者有其田”的贯彻实施
2021-01-16赵东星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农村
赵 东 星
(河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河南 开封 475001)
土地改革后,农村社会发生的最大变化是作为剥削阶级的地主被彻底打倒,农民成为土地和基层社会的真正主人,中国共产党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庄严承诺[1]40-45。土地与革命的关系是近代革命史上的重要问题,任何一种革命势力、革命政党的成功都离不开农民的支持,而获得农民支持的重要前提就是满足其获得土地的强烈愿望。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便十分重视农民的土地问题。进行土地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一直是中国共产党在不同时期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主线。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以下简称《土地改革法》),是新中国土地改革的指导纲领,土地改革运动由此在神州大地上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至1953年,除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和台湾外,全国三亿多无地或少地农民获得了约七亿亩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这次土地改革运动是执政党中国共产党“耕者有其田”政策在新老解放区的成功实践,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热情,为农村农业的发展和国家的工业化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575。
一、实现“耕者有其田”是中国共产党土地改革的目标
(一)近代中共历次土地改革经验的总结
中国革命的实质是农民革命,土地问题是农民革命的核心。在近代历史舞台上,谁解决好了土地问题,谁就能获得农民的支持。“如何分配土地、分配给哪些人土地”是中国各革命势力、革命政党需要仔细思索解决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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