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食品经营许可档案管理
2021-01-16孔丽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环球市场 2021年23期
关键词:信息
孔丽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推行电子政务,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当与其他行政机关共享有关行政许可信息,提高办事效率。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一直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办事效率方面不断优化审批,2019 年网上申请方面推出“便民服务”“零跑动”模块,登录页面加入一证通登录。2020 新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食品流通领域实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通过采取申请人网上提交材料,上传承诺书、审批部门网上受理、网上审核、证书邮寄等举措,实现审批“不见面”“零跑动”、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化。2021 年推出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照联办”申请模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 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五条第一款作出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修改决定,许可业务逐步精简,电子化程度不断提高,数字化进程不断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及数字化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电子文件归档工作缺乏指导、电子文件的法律效力有待确认等问题。本文以问题为导向,为强化档案的管理和利用率提出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