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市土地利益分配机制的研究
——基于城市地租理论视角
2021-01-16刘福强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环球市场 2021年15期
刘福强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一、研究背景
对城市土地进行管理与经营可以获得很多的益处:首先,可以使得城市布局更为合理、土地使用更为有效以及市区规模更为扩大;另一方面,也可提高政府的财政收入以及城市居民的福利水平,有助于提高城市福利待遇。
因为城市土地有很多的经济价值,而对于土地利益的分配中还夹杂着国家、城市政府、土地使用者、居民等多方利益。因此,在城市土地问题上,也是各种矛盾冲突的集中点。
本文利用城市地租理论,提出一种新型的城市土地利益分配机制,希望各方在城市土地利益分配上能达到一个均衡点,能够对城市土地利益进行合理有效的分配。
二、城市地租理论的基本内容
(一)城市绝对地租产生的原因及条件
“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由于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绝对地租仍是土地所有权经济上的实现形式”[1]。马克思曾经的确说过:“凡是土地私有制(事实上或法律上)不存在的地方,就不支付绝对地租”[2]。而马克思只是想说明的只是无论处于何种制度体系下,只要土地所有权还存在,则绝对地租必定不会消失。
(二)城市级差地租产生的原因及条件
城市级差地租包括了两种形式,而两者不同的级差地租影响因素也是很不相同的,城市土地地段优劣影响着级差地租I,而级差地租II的决定性因素则是对城市土地进行的投资。马克思把这种投入土地的资本称为“土地资本”,以区别于作为自然条件的“土地物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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