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网格化监督的生成逻辑与实践路径研究
2021-01-16张立新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环球市场 2021年15期
张立新 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明确地提出:要在更大范围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纪检监察网格化监督的生成,符合国家的发展的要求,能够实现上级监察部门与基层监察部门的综合监督管理,构建完整的监督管理体系。本文就纪检监察网格化监督的生成逻辑与实践路径进行分析。
一、纪检监察网格化监督的生成逻辑
(一)网格化监督和基础性权力运行的共生关系
分析权力监督制度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分析权力中各要素在权力监督中的作用。迈克尔曼将国家权力分为基础性权利、专断性权力两个不同的内容。基础性权力,是国家通过不断提升自身权力资源与方法,实现对国家的控制[1]。而专断性权力,则是通过管控性施压来获取施政合法性。在我国基层社会中,基础性权力与专断性权力正处于并存过渡的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专断性权力已经无法满足基层治理的需求,在实际运用中容易出现各种冲突与矛盾,无法保证各方的权利与利益。基础性权利,实现了让人民群众做主的治理理念,真正的体现了我国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这一权力的变化与运用,实现了网格化监督,人民群众也逐渐成为监督的对象,为纪检监察管理工作开展提供更多的动力。
(二)网格化监督体系具有稳定的特点
在纪检监察网格化监督的运用,扩大了国家基础性权力,同时使监督管理机构更加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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