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国际法规的完善
2021-01-16海宝
呼伦贝尔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海 宝
(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 上海 200232)
自2020年2月3日起,日本横滨“钻石公主”号邮轮事件进入了大众的视野。此次事件中,作为船籍国的英国及船东国籍国的美国均没有对“钻石公主”号所面临的困境施以援手,最后由作为母港国的日本对其进行接收并对船上的乘客及船员在船上进行隔离及检疫工作。此后又相继发生了因新冠疫情与其他突发公共卫生问题的类似的荷美邮轮公司旗下的“威斯特丹”号邮轮事件。此类事件暴露出相关国际法规范的缺失,引起了人们对海上人员生命安全问题的普遍关注。
本文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卫生条例》及相关国际法文件为基准,并以“钻石公主”号邮轮事件及其遭遇的困境为典型事例,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涉及相关国际法制度的不足和相关制度的完善,旨在使国际邮轮在未来面对此类情形有较好的制度保障来及时解决相关问题,避免不必要的风险与损失的发生。
一、“钻石公主”号邮轮事件概况及其遭遇的困境
(一) “钻石公主”号邮轮事件概况
“钻石公主”号邮轮是一艘在英国登记的船舶,由一个总部设于美国佛罗里达州的美国嘉年华邮轮集团所有,并由嘉年华邮轮集团所属于百慕大注册,总部设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塔克拉利塔的公主邮轮公司经营与使用。该邮轮于2020年1月20日从日本横滨出发,分别停靠日本鹿儿岛(2020年1月22日)、中国香港(2020年1月25日)、越南下龙湾(2020年1月28日)、中国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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