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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代政治与荀学的交涉

2021-01-16

关键词:扬雄孔庙荀子

张 泰

(中国石油大学 机电工程学院,山东 青岛 266580)

在《荀子》三十二篇中,论及国家治理、社会政治、君臣之道等政治性内容的篇章不在少数,反映了战国中后期儒家的政治诉求。尽管荀子的政治主张未行于世,但其后世影响却非常之大,以至于谭嗣同言“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尤其自明代以来,君主集权进一步加强,作为统治工具的法律也逐渐细化与完备,人治与法治并行为统治者提供了理想的统治模式,荀子“隆礼重法”的思想成为这一统治模式的源头。因此,尽管明代学术界延续了宋代以来否定荀子的倾向,但明代官方对荀子的态度则要缓和许多。有明一代,政治与荀学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呈现出一种“交涉”的态势,成为此一时期荀学发展的一大特色。

一 荀子政治地位的升降:由“从祀”到“罢祀”

古代社会,道统与政统密切相关,而作为官方主导的孔庙从祀成为连接道统与政统的枢纽。能否入祀孔庙,入祀者享受什么等级,都象征着官方对儒者的认可程度。孔子作为儒家学派的开创者,受到历代统治者的尊敬与推崇。自汉代“独尊儒术”以来,统治者开始有意识地抬高孔子的地位,东汉明帝曾于永平十五年(72 年)祭祀孔子及七十二弟子,这被认为是孔庙从祀的开端。此后很长时间,以颜渊代表孔门弟子配享孔子成为从祀的主要方式。唐贞观二十一年(647 年),唐太宗诏以左丘明、卜子夏、公羊高等二十二人从祀孔庙,其中除子夏、颜渊外,皆为历代传经之儒,孔庙从祀开始由孔门弟子向外扩展到先儒。开元八年(720 年),唐玄宗以子夏、颜渊等十名孔门弟子从祀孔庙,并图画七十弟子及二十二贤于庙壁之上。至此,基本确立了以孔子为“先圣”,以孔门弟子及历代大儒作为配祀的孔庙从祀制度。这一制度具有官方性质,反映了儒学道统的传承,同时又与政统的延续有着密切的关联。黄进兴先生指出:“历代孔庙从祀制无疑均是一部钦定官修儒学史,十足体现历史上儒学的正统观。由于儒生强调‘道统于一,祀典亦当定于一’,使得历代从祀制与道统思想彼此对应,而不同时代的从祀制恰好代表不同的圣门谱系。”[1]250可见,孔庙从祀无论从产生的背景,还是其现实意义,都是官方意识形态的体现,且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反映,这在从祀人物的选择上则可略窥一二。

在孔庙从祀中,从祀人物分为“配享”“配祀”“从祀”三个位阶。“配享”即“四配”,分别为颜回、曾参、子思、孟轲;“配祀”即“十二哲”,分别为闵损、冉耕、冉雍、宰予、端木赐、冉求、仲由、言偃、卜商、颛孙师、有若、朱熹;“从祀”分为先贤、先儒两类,先贤主要为除“十哲”以外的孔门弟子,还包括周敦颐、张载、程颐、程颢、邵雍五位宋代理学家,先儒主要为历史上孔门弟子以外的大儒,如左丘明、公羊高、何休、戴圣、孔安国、刘向等。

荀子作为先儒,被列入孔庙从祀始于宋神宗元丰七年(1084 年),同时被列入的还有扬雄、韩愈,理由在于“发明先圣之道”。这与唐代注重“传经之儒”已然不同,反映出宋代学术风气注重“明道”的特色,明儒程敏政对此解释道:“诸儒从祀于孔门者,非有功于斯道不可,然道非后学所易知也,要必取证于大儒之说,斯可以合人心之公。”[2]据《宋史》记载:

礼官言:“唐贞观以汉伏胜高堂生、晋杜预范宁之徒与颜子俱配享,至今从祀,岂必同时。孟子于孔门当在颜子之列,至于荀况、扬雄、韩愈皆发明先圣之道,有益学者,久未配食,诚阙典也。请自今春秋释奠,以孟子配食,荀况、扬雄、韩愈并加封爵,以世次先后,从祀于左丘明二十一贤之间。自国子监及天下学庙,皆塑邹国公像,冠服同兖国公。仍绘荀况等像于从祀:荀况,左丘明下;扬雄,刘向下;韩愈,范宁下。冠服各从封爵。”诏如礼部议,荀况封兰陵伯,扬雄封成都伯,韩愈封昌黎伯,令学士院撰赞文。又诏太常寺修四孟释菜仪。[3]2549

在元丰从祀中,荀子、扬雄、韩愈地位相当,这实际上从官方肯定了荀子传孔子之道的功绩。荀子在宋代的入祀当与唐代荀学的闪耀有关,唐代文化上的兼收并蓄为荀学的发展创造了条件,荀子在历史上有传经之功,唐前期太宗、魏征等人的政论中也常引荀子之言,后期“荀子的天人相分说得到了空前的阐扬。李筌、柳宗元、刘禹锡、吕温、牛僧孺、杨倞、杜牧都作出了贡献”[4]230。至于韩愈所宣扬的道统说,虽以孟轲承孔子,但荀子“大醇而小疵”,与孟子相比“考其辞时若不粹,要其归与孔子异者鲜矣”[5]5656。对荀子与孔子学脉的一致性还是肯定的。这种观念对宋初的学者也有一定影响。孙复说:“吾之所谓道者,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之道也,孟轲、荀卿、扬雄、王通、韩愈之道也。”[6]175曾巩也说:“仲尼既没,析辨诡词,骊驾塞路,观圣人之道者,宜莫如于孟、荀、扬、韩四君子之书也。舍是醨矣!”[7]由此可以看出,在宋初官方与士人的话语中,荀子传道的观念还是被普遍接受的,因此才会以荀子入祀。

儒者入祀孔庙并不意味着可以一直享受这一荣耀,自荀子入祀孔庙以来,反对的声音便不绝如缕。对此,黄进兴先生在《荀子:孔庙从祀的缺席者?》一文中大略梳理了自唐宋以来,荀子及其学说所受到的历史评价,其中有很多关于反对荀子从祀的言论,[8]365-383下面我们接着黄先生的论述,进一步补充详尽。

宋代学术笼罩在理学的氛围之下,伊洛之学对荀子颇有不满,其后继者朱熹更是将荀子贬为儒学异端。虽然荀子于元丰入祀是官方行为,表明统治阶层对他的认可与赏识,但理学对荀子的贬斥依然对荀学影响极深远。清人蔡上翔指出:“至是元丰七年(1084 年),乃有陆长愈以四子配享从祀,是请固非陆氏一人之私言,然而四子得配享从祀,不可谓非大幸在此一时也,而亦危乎其不得与于配享从祀,亦在此一时,则以元丰七年,再逾年为元祐改元,故曰危。……盖自元祐以降,道学持权,无复有以四子专门从事者,尚何配享从祀是请之有?亦曰危也。然而配享从祀,至于今不废,则以陆氏一人之力,而又适值乎经学道学未分之时,故亦曰:‘不可谓非大幸也’。”[9]314元祐之后,道学主导社会政治,荀子的“异端”色彩逐渐被放大,其从祀地位开始动摇。宋末元初,朱熹的三传弟子熊禾以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为“五贤”,试图取代荀子、扬雄的从祀地位,直言“扬雄美新投阁不能掩纲目莽大夫之书,荀况以性为恶,以礼为伪,大本已失,更学何事?至今二人上敢与孟子同列,下犹不失与王通、韩愈并称,向微文公品论权衡之定,则孟子终贬而荀扬辈偃然得在弟子列矣,世教不明至此,可胜叹哉!”[10]783他直言荀子不配入弟子之列而从祀,原因在于“以性为恶,以礼为伪,大本已失”,这来自程颐对荀子的评价:“荀子极偏驳,只一句‘性恶’,大本已失。”[11]262朱熹也曾称引此语,成为理学评价荀子的不刊之论。到了明代,统治者利用儒学与儒生巩固统治,以《五经大全》《四书大全》《性理大全》作为官方教科书,程朱理学在政治、学术上都占据统治地位。据《明史·儒林传》,“明初诸儒,皆朱子门人之支流余裔,师承有自,矩矱秩然”[12]7222。诸儒对问题的看法无出程朱之右,对荀子也多贬斥之语,对于荀子入祀孔庙的不满开始渐次增多。但是,官方的意志仍由最高统治者决定。例如,在洪武二年(1369 年),就发生了朱元璋罢祀孟子的事件。据《明史·钱唐传》,“帝尝览《孟子》,至‘草芥’‘寇仇’语,谓非臣子所宜言,议罢其配享,诏有谏者以大不敬论”[12]3982。朱元璋将孟子罢配享,原因就在于孟子有“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这样的君臣之论,不利于君主专制集权①。从这一角度来看,荀子专门有《臣道》一文论述为臣之道,在荀子看来,士大夫的职责在于“志行修,临官治,上则能顺上,下则能保其职”[13]59,为人臣当“以礼待君,忠顺而不懈”[13]232,忠君是最基本的原则。这对于君主集权的统治显然是有益的。因此,尽管学界对荀子的“性恶”等思想一直抱有很深的成见,但在统治者看来,这并无伤政统之本。这也就不难理解从洪武到嘉靖,众臣多次提出罢祀荀子之议均未获准的原因了。

《明史·礼志》对众臣罢祀荀子等人之请记载如下:

初,洪武时,司业宋濂请去像设主,礼仪乐章多所更定,太祖不允。成、弘间,少詹程敏政尝谓马融等八人当斥。给事中张九功推言之,并请罢荀况、公伯寮、蘧瑗等,而进后苍、王通、胡瑗。为礼官周洪谟所却而止。至是以璁力主,众不敢违。毁像盖用濂说,先贤去留,略如九功言。其进欧阳修,则以濮议故也。[12]1300

请罢荀子的实践始于宋濂。洪武四年(1371年),宋濂议孔庙礼,要求将荀子等有伤于儒家功业之人移出孔庙,“今也杂置而妄列,甚至荀况之言性恶、扬雄之事王莽……亦厕其中,吾不知其为何说也”[14],但未获允准。不过,宋濂的这一主张在当时引起政治思想界的共鸣,诸儒皆以荀子言性恶而主张罢祀荀子。与宋濂同时的王祎同样认为“荀况、扬雄、何休、王弼之徒有不当与于从祀者”,理由也在于“荀况之言性恶,扬雄之事新莽”。[15]694-696明孝宗时,丘濬撰《大学衍义补》,从国家礼制的角度考量,从祀的意义在于“崇德”与“报功”。他同样反对荀子入祀,理由也在于荀子言“性恶”,对于儒学的德行有所损益,“乃不得如言性恶之荀况,宗旨庄老之王弼,附会谶纬之贾逵,并祀于孔子庙庭,以从于二程之后,朱、吕之前,岂非阙典欤?”[16]758在他看来,以荀子等人入祀说明了从祀的制度还不完善,而当时人已多谏言,只是还未尝获准,“其已列从祀者,若荀况、戴圣、马融、王弼、杜预之辈,屡有建请革去其祀者,至今犹列在祀典”[16]757。

由此可知,在明初,多位政治家、理学家曾谏言罢黜荀子等,但未能成功。这表明,统治阶层对荀子入祀孔庙并不反对,然而转折点在洪武二十九年(1396 年),曾与荀子一同入祀的扬雄被罢祀。据《明太祖实录》:“(洪武二十九年三月)壬申,行人司副杨砥言:‘孔子庙庭从祀诸贤皆有功世教,若汉杨雄臣事贼莽,忝列从祀,以董仲舒之贤,反不与焉,事干名教,甚为乖错,宜黜雄,进仲舒则,礼典明矣。’上纳其言,命去雄,祀仲舒。”[17]3555太祖朱元璋同意罢黜扬雄,入祀董仲舒,表明董仲舒的“大一统”思想更符合明初统治的需要,而扬雄曾于王莽政权任职,王莽正是篡夺汉王朝政权之人,损害了大一统的秩序,为太祖所不满。历史上常将扬雄与荀子并提,扬雄的罢祀为更多人找到了罢祀荀子的理由。正统二年(1437 年),王罃与曹铭请以宋胡安国、蔡沈、真德秀从祀孔庙,他们说:“然性恶之荀况,短丧之杜预,皆穿凿陋儒,尚祀庙庭。”[18]617指责荀子不配从祀。此后,程敏政于弘治元年(1488 年)上疏朝廷,请求罢祀荀子:

洪武二十九年,行人司司副杨砥建议请黜扬雄,进董仲舒。太祖高皇帝嘉纳其言而行之,主张斯道以淑人心,可谓大矣。然荀况、扬雄实相伯仲,而况以性为恶,以礼为伪,以子思、孟子为乱天下,以子张、子夏、子游为贱儒,故程子有荀卿过多、扬雄过少之说。今言者欲并黜况之祀,宜也。[19]

程敏政对罢祀荀子理由的论述相比于明初诸儒要更详尽,他以荀子与扬雄并举,指出二者的近似性,进而列举荀子的罪状,不仅有“以性为恶,以礼为伪”,还有对前代儒者的蔑视,这是注重儒学道统的理学家所极不能接受的。他还引用了程颐评价荀、扬的话:“荀卿才高,其过多。扬雄才短,其过少。韩子称其‘大醇’,非也。若二子,可谓大驳矣。”[11]231充分论证了罢祀荀子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同年,礼科右给事中张九功也上疏要求罢祀荀况:

兰陵伯荀况,言或近于黄老,术实杂于申韩。身托黄歇,不羞悖乱之人;学传李斯,遂基坑焚之祸。以性为恶,以礼为伪,以尧舜为矫饰,以子思、孟子为乱天下者。是以程子讥其甚偏驳,而朱子书为兰陵令,乃系之以楚,以深鄙之也。[20]

张九功认为,从祀孔庙的标准当为“能践真实,学术纯正,希踪前哲,有功来学者”[21],而荀子并不符合这一标准。他对荀子罪状的列举比程敏政又更进一步,从根本上将荀子的学术排除出儒家一道,而归为黄老、申韩一类,实际上是以道统来限制入祀的标准,从源头否认荀子的入祀。以此来看,荀子“以性为恶,以礼为伪”,及其“非思孟”的主张更让他不具备从祀孔庙的资格。张九功还提到,荀子的学生李斯酿就焚书坑儒之祸,这也当归罪于荀子。对于程敏政、张九功等要求罢祀荀子等人的主张,明孝宗诏令廷臣商议,吴宽与倪岳以诸儒有功于六经为由反对罢祀,于是作罢。弘治十二年(1499 年),科臣吴英中亦请罢荀子等之祀。从结果来看,这几次对荀子罢祀的上疏均没有成功。直到嘉靖九年(1530年),在张璁的倡导下,更定孔庙祀典与从祀先贤先儒,“先贤去留,略如九功言”[12]1300,“其从祀申党、公伯寮、秦冉、颜何、荀况、戴圣、刘向、贾逵、马融、何休、王肃、杜预、吴澄宜罢祀”[21]2823,荀子正式从孔庙从祀中被罢黜,此后再也没有入祀。

嘉靖孔庙祀典改制是明中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由统治者明世宗主导,张璁主定,是自明初以来关于孔庙祀典改制主张的集中反映。其中对从祀诸儒的重新排定颇具革新旧制之意,黄进兴认为:“嘉靖孔庙改制最能彰显时代精神的却是以‘明道之儒’来取代‘传经之儒’。”[1]232其实,荀子等在宋元丰年间入祀的理由就在于“发明先圣之道”,与唐代注重传经之儒已然不同,只是宋代此时经学与道学还未完全分开,自宋元祐年间以来,直到明嘉靖年间,经过四百余年的发展,道学已然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在这样的背景条件下,唐代以来以传经之功而入祀的诸儒大多因品行等原因而被罢。荀子的罢祀则是道学长期孕育的结果,反映出道学特权下,明代官方对道统正统性的重视,统治者希望通过道统来巩固政统,根本目的还是在于巩固统治。

二 荀子政治思想对明代政治的影响

荀子的政治理想可以用《性恶》中的这段话来概述:“古者圣人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故为之立君上之势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13]440荀子的政治诉求始终以“圣人”为出发点,以性恶为基础,仁义礼法均由圣人而产生,作为统治之手段,最终实现天下之“治”与“善”。这一思想虽然有理想化的倾向,但其中包含的诸多要素,对后世政治产生了实在的影响。明代政治从体制上看,是对前代以君主为核心的统治的延续,在统治手段上礼法并用,是为荀子政治思想影响之“因袭”一面。此外,对荀子政治思想的吸收从理论层面转向现实层面,涵盖范围更广,是为荀子政治思想影响之“转变”一面。

(一)“因袭”:隆礼重法观念的延续

荀子的政治思想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便是他对礼、法关系的论说,即“隆礼重法”,这成为历代政治的统治模式。明代建国之初,明太祖革新吏治,创制历法,奠定了明朝百年的基业,“明之一代礼法创制,皆在太祖之世”[22]179。明太祖意识到儒家思想对统治的重要性,因此勤习儒典,亲近儒生,广泛利用儒臣,倡导礼义道德。他对礼乐刑政的关系有着清晰的认识,据《明太祖实录》:

(洪武十七年六月)庚午,上御奉天门,谕群臣曰:“治天下之道,礼乐二者而已。若通于礼而不通于乐,非所以淑人心而出治道。达于乐而不达于礼,非所以振纪纲而立大中。必礼乐并行,然后治化醇一。或者曰有礼乐不可无政刑,朕观刑政二者不过辅礼乐为治耳。苟为治徒务刑政而遗礼乐,在上者虽有威严之政,必无和平之风。在下者虽存苟免之心,终无格非之诚。大抵礼乐者,治平之膏梁;刑政者,救弊之药石。卿等于政事之间,宜加此意,毋徒以礼乐为虚文也。”[17]2516-2517

儒家历来重视礼乐,明太祖利用儒家思想来巩固统治,首先便以礼乐作为统治之本,这是他从元代政治之失中所汲取的教训,也是笼络知识分子的必要举措。他曾说:“人之害莫大于欲,欲非止于男女、宫室、饮食、服御而已,凡求私便于己者皆是也。然惟礼可以制之。先王制礼,所以防欲也,礼废则欲肆。”[17]2009这种认识与荀子论礼的起源如出一辙:“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13]346以刑政辅礼乐,实际上就是荀子所讲的“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13]12。礼部尚书陶凯曾建议欲整顿社会秩序,“必以政刑先之,然后教化可行”[17]1249,明太祖不以为然,认为“教化必本诸礼义,政刑岂宜先之?”[17]1249但实际上,明代法律极为严苛,这一情况正是由太祖创制。他本人对法律的建设、健全十分重视,在洪武元年(1368 年),就曾诏儒臣四人讲唐律,他本人也参与损益,以修订完善律法。《大明律》取自《唐律》的内容很多,执法的过程更是以严苛著称,尤其表现在对待贪官污吏以及危害国家统治的行为上,对待一些社会危害不严重的犯罪行为则处罚较轻,后世评价《大明律》“重其重罪,轻其轻罪”[23]。明太祖曾对建文帝解释用严刑峻法的原因:“吾治乱世,刑不得不重。汝治平世,刑自当轻,所谓刑罚世轻世重也。”[12]2283明太祖显然意识到环境的治乱与法治轻重的关联。荀子虽然主张以礼为主,但也主张刑罚要量罪而行,对于一些严重的犯罪,要用严刑峻法来镇压,这也是由战国中后期混乱的社会环境所造成的。他说:“轻其刑,然则是杀人者不死,伤人者不刑也。罪至重而刑至轻,庸人不知恶矣,乱莫大焉。凡刑人之本,禁暴恶恶,且惩其未也。”[13]327重刑的主张其实已经接近于法家,但是荀子的法治思想不能脱离礼治的根本,正所谓“言礼而不为纯儒,近法而终不入申商之堂室也”[24]105。

明代政治中的礼治与法治可以溯源至荀子的“隆礼重法”观念,但我们也要清楚地看到,明代虽然标榜以礼乐为统治之本,但实际上特务组织、文字狱等依然大行其道,政治呈现出的蛮化状态让礼乐无生存之土壤,而只能以严刑峻法为基础,建立起专制的统治,在这种专制统治下,君主才是中心,“法律的背后并不是最高原则,而是最高统治者的意志;最高统治者决定了法律的作用和地位”[25]353,这也就相当于荀子所说的“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13]230。只是在政治实践中,君主的作用被无限放大了。

君主作为国家统治的中心,具有无上的权威。但治理国家最重要的便是要有人才的辅助,这是历代君王所追求的。丘濬在《大学衍义补》中论及荐贤的主张,曾引用《大略》中的话“下臣事君以货,中臣事君以身,上臣事君以人”。杨倞注:“人,谓举贤也。”[13]498这充分说明了在君臣关系中荐贤的重要性。丘濬说:“或人问,报国孰为大?曰荐贤为大。盖竭一身之智力,其效少。竭众人之智力,其效多。由是以观,则人臣之所以事其君者,其高下可知矣。”[16]163荀子称对待贤人当“不待次而举”[13]148,明代选举人才,形式多样,有学校、科目、荐举、铨选等,对人才的渴求可见一斑。此外,墨子也有“尚贤”的主张,但墨子的“尚贤”更多是从平民的角度出发,强调“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26]46,囿于此,墨子话语中的贤人缺少道德的元素,萧公权说:“其所谓贤人,以儒家之眼光论之,不过具一能一技之长,有敬事勤工之劳,而未足以语于化民成俗之极致。”“儒家尚贤,不徒取事功而兼重道德。”[24]140

(二)“转变”:经世致用理念的扩展

中央集权的君主制政治发展到明代已经进入末期,与前代相比,明代的政治已经孕育着变革的元素。明代改变了元代轻视儒生的现象,而是重用儒生为统治服务。针对儒者普遍存在的因循守旧的问题,早在明初,史学家王祎就曾分析道:“秦汉以来,儒者之学,或泥于训诂,或沦于辞章,或淫于清虚,或滞于功利,其于圣贤致用之道,能通焉者鲜矣。”他指出,圣贤之道要求通经致用,“圣贤之道,所以致用于世也。礼乐典章、制度名物,盖实致用之具,而圣贤精神心术之所寓,故在学者尤不可以不讲。是故致用在乎经邦,经邦在乎立事,立事在乎师古,师古在乎随时。苟不参古今之宜,穷始终之要,则何以涉事济变,而弥纶天下之务哉?”[27]109在明初,官方已经意识到通达时务的重要性。明太祖曾说:“又有经史之学,虽无不通,然泥于古人之陈迹,不识经济之权衡。……凡其谋事自以为当,而实不切于用。……此下等之贤也。”[17]422这就对儒者通达时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最早将儒学经世致用精神发扬光大的正是荀子,因此在明初虽有宋濂、方孝孺、薛瑄等人从学理上否定荀子,但官方对荀子是一直肯定的。

明代中期,经历了土木之变、夺门之变等政治上的变动,明王朝亟须励精图治。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丘濬所呈的《大学衍义补》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大学衍义补》是一部“治国平天下”之书,他在序中直言此书的宗旨就在于“非独举其要,资出治者以御世抚民之具,亦所以明其义,广正君者以辅世泽民之术”[16]5。是书多次称引《荀子》,尤善于借用荀子论政的思想,涉及农业、军事、刑律等各方面,每条下均有丘濬所撰“臣按”,表达观点,评论得失。这说明官方开始有意识地利用荀子的政治思想来指导现实。如卷十六中引用《富国》“故明主必谨养其和,节其流,开其源,而时斟酌焉。潢然使天下必有余,而上不忧不足”[13]194。在这里,荀子援引禹、汤之例来说明农业生产的重要性,“故禹十年水,汤七年旱,而天下无菜色者,十年之后,年谷复熟,而陈积有余,是无他故焉。知本末源流之谓也”[13]195。丘濬评论道:“荀卿本末源流之说,有国家者不可以不知也。诚知本之所在,则厚之。源之所自,则开之。谨守其末,节制其流,量入以为出,挹彼以注此,使下常有余,上无不足。禹汤所以遇灾而不为患者,知此故也。”[16]232农业是历代经济之本,自太祖时起即开始兴修水利,核定田亩,宽赋养民。而到了成化年间,土地兼并严重,“自宪宗笼田产以自私,上行下效,悉归豪强,始而就闲旷以为侵古,闲旷既尽,后起之豪强无尽,以渐而蹙及民生”[28]163。因此,重新强调本末源流,发展农业,这对经历了内忧外患的明朝来说是十分必要的。

在军事方面,荀子的核心主张是施行仁义便可不战而胜,丘濬赞同荀子所言,认为兵之强弱在于“隆礼”“爱民”“已诺而信”“庆赏以渐”“将率能其任”。他说:“国之强弱在乎兵,就荀子之言而反观之,是故上隆礼则兵强矣,下爱民则兵强矣,已诺而能信则兵强矣,庆赏以其渐则兵强矣,将率能其任则兵强矣。观人之国者,不必观乎其卒伍,观是五者,有能有不能者,则其强弱可知也已。”[16]361在荀子看来,战争的关键不在军队,而在人民。对此,丘濬说:“荀卿此言,反本之论也。所谓兵要在附民,民不亲附,则汤武不能以必胜。若权谋力以行诈,施之于其敌,犹有工拙,若遇仁义之主,民亲附而将用命,何所用哉!”[16]362对人民的重视乃是回归根本之论,明代兵书《投笔肤谈》亦有“民不和不可以合战”[29]的思想。荀子对用兵的目的明确地说:“彼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非争夺也。”战争的目的是“禁暴除害”,因此应当以仁义之兵行天下,就会“近者亲其善,远方慕其义,兵不血刃,远迩来服”[13]279-280。对此,丘濬评价道:“荀卿此言,可见帝王之兵,非禁暴除害,不敢轻举,所以为仁义之师,故其所存者,神妙而不测,所过者,化融而无迹。此其所以为王道,而上下与天地同流,固非伯功小小补塞间隙之可比,又岂非因小忿争小利者所可同年语哉!”[16]362仁义之师是王道政治的保障。明代系马上得天下,明成祖朱棣曾说“发兵为诛暴,为保民”[30]825,虽然此言有为自己篡位开脱之嫌,但也反映出统治者对战争目的的认识。

《大学衍义补》用荀子的思想来为现实政治提供理论依据,可见,荀子对明代政治的影响已经由学术层面扩展到了社会政治、经济、军事等方方面面。丘濬的治国理念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他虽然曾官至内阁大学士,但并未有何突出政绩。继承他的理念并付诸行动的是张居正。他在万历年间推行的改革是对明代百年来积弊的革新,他改革的决心和理念可以从他对荀子“法后王”的称赞中看出。隆庆五年(1571 年)张居正任会试主考官时,曾出考题对孟子“法先王”与荀子“法后王”的主张进行比较,问题为“王者与民,信守者法耳。古今宜有一定之法,而孟轲、荀卿皆大儒也,一谓法先王,一谓法后王,何相左欤?”[31]他撰写的标准答案如下:

执事发策,考荀孟之异论,稽国家之旧章,审沿革之所宜,求综核之实效。愚尝伏而思之:夫法制无常,近民为要;古今异势,便俗为宜。孟子曰:“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此欲法先王矣。荀卿曰:“略法先王而足乱世术,不知法后王而一制度,是俗儒者也。”此欲法后王矣。两者互异,而荀为近焉,何也?法无古今,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安耳,时宜之,民安之,虽庸众之所建立,不可废也;戾于时,拂于民,虽圣哲之所创造,可无从也。后王之法,其民之耳而目之也久矣;久则有司之籍详,而众人之智熟,道之而易从,令之而易喻,故曰:法后王便也。往代无论,已明兴高皇帝神圣统天经纬往制。[31]

对于孟荀历史观的差异,杨倞说:“荀卿常言法后王,治当世,而孟轲、子思以为必行尧、舜、文、武之道,然后为治,不知随时设教,救当世之弊,故言僻违无类。”[13]94张居正更看重荀子“法后王”的主张,原因就在于后王之法更符合“时宜”“民安”的标准。因此,他的改革完全以社会现实为依据,不拘泥于古制。张居正改革是明中后期社会政治的一件大事,在经济上实行的“一条鞭法”就是针对土地隐没不实、赋税不均而制订的。此外,在政治、军事等各方面的改革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万历初年明朝一度出现“中兴”的景象,然而最终改革因保守派的强烈反对而失败。但从张居正改革的理念与措施来看,在当时无疑具有先进性。

明代政治与荀学相互影响,官方对荀学的态度经历了由肯定到否定的过程,而荀子的地位也随着政治的变动而起伏。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无论从思想还是举措,均可见荀子的影响。这一影响随着政局的变动而逐渐延伸到更深层次,可见荀学在传统社会后期日渐兴起的生命力。

注释:

①关于朱元璋罢孟子配享事件发生的时间,有洪武二年、洪武三年、洪武五年等说法,今据全祖望,采洪武二年说。参考张佳佳《〈孟子节文〉事件本末考辨》,《中国文化研究》,2006 年第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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