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宿命·爱情
——评《明日的我与昨日的你约会》与《时间旅行者的妻子》
2021-01-16
衡水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衡水学院 文学与传播学院,河北 衡水 053000)
宿命,不同于一般命运,因为“命运,作为一个传统概念,在人们的心目中常常带有自发性,神秘性和不可把握性的色彩”[1],其中不可把握及神秘性是命运的主要特征,但宿命却往往暗含着一种注定的命运,仿佛“人永远处于被动的地位,永远只能做命运的奴隶”[2],宿命之下,个体的命运仿佛被某种外在的力量把控着,但现实当中这种外在的力量难以显现出来,而一旦将宿命置于叙事文本之中,那种外在力量经常会成为文本中一个不可或缺的元素被显现在受众面前。宿命在叙事文本中展现的形式也不尽相同。一种是预言式或权威作用式的宿命,如《俄狄浦斯王》中俄狄浦斯弑父娶母,就采用了预言式——主要指神——作用的宿命。再一种宿命方式,则与人物所处的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它或是由于某种理念形成一种宿命,就像《理想国》中诗人的命运,在柏拉图看来“把它逐出我们的城邦是做对了的,因为理性迫使我们这样做”[3];或是一种由时代背景造成的宿命,比如托妮·莫里森的小说《宠儿》中黑人女奴隶所恐惧的那种生而为奴的宿命。但不管是预言式的,还是权威作用下的宿命,抑或是与时代背景相关的宿命,由于其本身已经成为叙事的因子,这种宿命就有可能在某种情况下被打破。
可以说,一般叙事中的宿命实际上为人物的命运保留了一丝突破的裂缝。但随着人们对故事千奇百怪的设计,尤其是当故事的时间不再拘泥于我们现实的经验,这种时间“具有可规定性,只要符合某种逻辑,作者便能将其转化为文本。……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