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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二《南》考辨

2021-01-15吴从祥

吴从祥

(安徽大学 文学院,安徽 合肥230039)

由于时代久远、相关资料缺乏等原因,《诗经》依然有不少疑团。《诗经》开篇首列二《南》,即《周南》和《召南》。对于何为“南”,二《南》之区分,以及二《南》产生地域、形成时间等,历代学者众说纷坛。众说大致可以归为三大类:身份之异说、治分内外说、地域差异说等。周、召二公身份有异,当是事实,但这种差异与二《南》并无明显关联;治分内外说与周初时周、召二公辅政事实不合;以分岐、分陕为代表的地域说显然与二《南》文本内容不合。①冯浩菲先生对历代诸说作了分类罗列,并作了评说。详情参见冯浩菲《历代诗经论说述评》,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230-247页。上述诸说多重地域之别,而忽视了时间之异。有基于此,笔者对二《南》相关问题等作一番考察,以请教于方家学者。

关于二《南》中的“南”所指,学者们意见不一,有南化说、方位说、乐调说、乐器说、诗体说等。南化说源于《毛诗序》,是后人赋予《诗》的一种教化说,与二《南》文本内容不甚相合。虽后世有将南方音乐称为“南”之举,但晚出现象与数百年前实情不一定相合。“南”最初或为一种乐器,但其与二《南》诗歌并无多少关联。②陈致先生认为“南”为南方的打击乐器。参见陈致《从礼仪化到世俗化:〈诗经〉的形成》,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230页。《诗》分风、雅、颂三体,二《南》属风,“南”并非独立诗体。从今存大量文献记载来看,二《南》中的“南”与方位有关,即与南方有关。

《仪礼》中有二《南》之称。《乡射礼》:“乃合乐,《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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