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乡村社会:从“中心” 书写到“边地”书写
——从“乡村建设”的角度看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的发展和演变

2021-01-15段平山

韩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书写作家中心

段平山

(韩山师范学院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广东 潮州 521041)

一、问题的提出

二十世纪初期的中国,社会发展的全面性(主要在区域以及地方性方面)表现得很不协调,不仅在经济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区域性的差异,而且在思想观念方面也照样存在着很大的区域性的差异,更何况当时的中国还没有真正实现完整的统一,各地方、各区域之间的交流很少,也很难,因而,社会的性质也难以定性,正因为难以定性,所以,才有很多的作家以及一些文化论者在使命感和责任感的驱使之下试图针对中国的社会进行定性说明。

定性分析无非就是要明确究竟什么才是社会的“主体”,究竟什么问题才是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比如说,中国的问题很多,政治的、经济的、军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等都很重要,但首先要能够明确承载着这些问题的“主体”究竟以“乡村”为主呢还是以“城市”为主?有人看重的是城市社会的兴建,也有人更看重乡村社会的兴建。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乡村问题、乡村建设等这样一些概念就应运而生。

在早期的文化启蒙(五四时期)以及相关的学术研究领域里,乡村问题的研究有过它的热闹或辉煌,但就持久性或长期性来说,文学领域里的乡村问题最应该值得关注。

从广泛的意义上说,古今中外的文学都是针对人类社会以及社会问题的反映。综观各种各样的文学史,有一个现象很值得注意,那就是在传统的(一般指古代的)文学领域里,题材特征(如城市题材和乡村题材等)并不多么鲜明,即便有针对文学的分类,也很少有立足于不同文学题材而进行的分类,而且在古代的或传统的文学理论领域里,也很少有专门针对文学题材而进行的理论表述。究竟如何解释这个现象呢?首先,在传统的社会里,城市和乡村之间不存在太大的差别,无论生活在城市还是生活在乡村,人的身份、职业、社会角色等并不会因为生活环境的不同而发生明显的改变,况且古代的城市只不过是一个“放大”了的乡村而已。其次,在传统的社会里,乡村实际上是整个社会的主体。乡村社会不仅所指涉的区域范围很大,而且人口占绝对的优势,无论是物资的储备问题还是社会的治安问题,乡村的作用要大于城市的作用。因此,在传统的文人笔下,社会生活的基本内容总是离不开邻里关系、个人以及家族的兴衰史等这些方面,相比之下,生活环境的差异,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区别性并没有被突出,也没有多大的必要来突出这种不同的文学题材。

总之,对于传统的文人来说,一方面,个人的生活体验离不开乡村,认识社会、理解社会的视野离不开乡村。另一方面,用“乡村”的眼光来审视各种现象既是一种本能的无意识,也是一种主观的价值取向。

然而,社会发展到今天,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乡村社会的作用逐步被淡化了,这是现代社会的产物,也是大势所趋。在这种情况下,不同民族、不同区域之间的异质性不仅越来越大,而且在思想观念以及认知态度等方面也越来越具有了一种“优胜劣汰”的行情。于是,就产生了依附于风尚、潮流、惯性、趋势等这些因素的并且略带有法则性质的价值观,在这种情况下,以城市和乡村为代表的社会开始有了等级之分,换句话说,社会有了“中心”和“边地”的区分,随之而来的各种文学的书写当然也就有了针对社会“中心”的书写和针对社会“边地”的书写。

所有的作家都要面对社会,所有的文学作品都要反映社会,但是,在现代的社会里(一般情况下是指自工业革命以来的社会),借助于文学这个手段所反映出来的社会“不止一个”,作家的生活经历不同、成长的环境不同、所认识的社会现象不同、所熟悉的文学题材不同,所以就会产生究竟是“哪个社会”以及究竟是“哪个题材领域”的问题。

就近现代中国社会发展的状况而言,城市社会与乡村社会之间的分化以及文学领域中的城市题材与乡村题材的相互对立实际上是新文化运动以来所产生的现象。二十世纪的中国现当代文学本身就能够说明这一点,相对于中国古代文学来说,中国现当代文学具有更加鲜明的题材特征。也就是说,城市题材和乡村题材成为现当代文学领域中的两大类型,而且在一些研究者看来,城乡之间的选择与转换基本上构成了整个现当代文学发展的一条主线。

不仅仅是在文学领域,包括政治、经济、思想以及文化等领域里都是以城市为先导,因为城市已经成为了整个社会的中心,人的事业感以及由此而来的成就感荣誉感等都与城市紧密地联系了起来。尽管如此,就实际的创作状况而言,二十世纪以来的乡村题材的文学并没有因为“乡村社会的淡化”而减弱,城市题材文学的繁荣当然是在情理之中,但是,乡村题材文学的“经久不衰”就值得人们进行分析和思考了。

那么,究竟要从哪些方面思考这个问题呢?第一,尽管乡村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它的文化地位以及经济地位逐步被城市所取代,但是,文化地位和经济地位并不等于就是政治地位,在一定程度上,现代社会对于城市的依赖是一种无奈,是一种利益诉求的结果,在思想观念以及价值取向方面,仍然有人坚守“乡村社会”的重要性。也就是说,乡村的地位正在“下降”,这是客观事实,但在观念认识上,乡村的地位是不应该被“下降”的,这就是政治地位的含义。第二,尽管城市社会里聚集了越来越多的社会精英,城市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各种名利场的中心,但是,乡村的基础地位还是很牢固的,乡村蕴藏着大量的文化、经济等方面的资源,而且源源不断地给城市储备并输送,因为乡村社会本来就是整个社会的主体,即便是大势所趋,也不可能在短时期内被城市社会“掏空”,正是这样的一个“暗流涌动”的过程恰恰能够从另外一个侧面体现出乡村社会的重要性。

可以这样说,乡村社会依然备受人们的重视,只是这种重视有了新的特点,即就是,现代社会刻意地突出“乡村”正是因为有“城市”的存在,因而是在相互比照的基础之上的一种重视。此外,正是由于乡村与城市之间存在着一种微妙的相互迁就、相互竞争的关系,所以,对于乡村社会的重视或关注更多的则是一种价值倾向性的表现,而决定人的价值倾向的则是政治立场,实际上,这就是本文提出针对乡村社会的“中心”书写和“边地”书写这一问题的基本理由。

二、乡村社会的“中心”书写

有意识地去关注乡村社会,有意识地提出乡村社会问题,专门致力于针对乡村社会的研究等,这些文化现象其实是城市化社会发展趋势所带来的一个“副产品”,也就是说,有意识地突出“乡村”这个概念可以说是人类进入现代社会的一个标志性的说明,对于中国来说,这个标志性的时期就是发生新文化运动的二十世纪初。因为进入二十世纪之后,社会文化心理正处在一种很不稳定甚至有点“迷茫”的状态中,纷至沓来的思潮、观念、理论等促使人们随时随地的关注并思考各种“妙不可言”的主题,[1]究其原因,当然是近代工业文明以及城市化生活的快节奏的诱惑,对于绝大多数的作家或文化人来说,无论是选择创作的材料还是确立创作的主题,都不得不面对这样的一些问题,即就是如何认识不同的生活方式以及不同的生活环境、如何认识传统的中国文化和外来的文化(主要是西方文化)等。虽然这种社会的潮流对于大多数的民众来说,是一种瞻前顾后的“两难”选择,但正是由于这个不得已的选择的必要才产生了针对“乡村”或“城市”的不同的价值倾向。于是,在那个崇尚文化启蒙、关注社会问题、振兴国家与民族的时代里,一部分人倾向于以“城市”为中心的救国救民,而另一部分人则倾向于以“乡村”为中心的救国救民。

以乡村社会为“中心”的书写主要体现在文学创作方面,当然也存在着其它形式的书写方式,例如,包括社会学、政治学以及经济学在内的一些学术研究也具有这种针对城市或乡村的倾向性的书写。就文学创作而言,针对乡村社会的书写实际上贯穿于整个二十世纪以来的中国现当代文学之中,只不过是不同的作家在对待乡村社会的态度以及针对乡村社会的认识等方面有所不同而已,况且在风云变幻、动荡不安的二十世纪里,中国社会的焦点问题总是在“城市”和“乡村”之间摇摆不定。例如,早期的中国革命(包括革命的手段和革命的终极目标等)就涉及到一个究竟要以“城市”为中心还是以“乡村”为中心的问题,在国民党统治的时期,虽然有相当一部分人很注重中国的乡村问题,但是,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文化,国民党政府并没有针对乡村社会付出多少精力,相比之下,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则把主要的精力放在了乡村问题上,而且中国共产党政府(从初期的苏维埃红色政权到后来的抗日民主根据地以及各解放区)更加注重针对乡村社会的改造与建设。为什么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中国革命要提出“以农村包围城市”这一命题呢?因为在中国共产党看来,乡村问题不仅是社会问题的主要方面,而且也是解决中国革命问题的关键性因素。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所有的革命都是为了关心社会问题并解决社会问题,但是,思路很不一样,侧重点很不一样,革命的终极目标也很不一样,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国革命史”这个领域里存在着关于“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两个不同概念的原因。

二十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文学(即就是中国现代文学)在反映描写中国乡村社会问题方面具有很明显的“区域”性特征,简单地说,就是“国统区”的文学和“解放区”的文学。虽然作家们生活在一个同样的时代里,但他们处在各不相同的政治环境中,由于中国共产党具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理论主张,也具有鲜明的政治倾向性,所以,从早期的“左联”到后来的“解放区”,文学创作的题材特征总是与乡村社会有关,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基本上是以“劳动人民”为主,文学的主题表达也就必然性地与政治联系了起来。一方面,通过针对乡村社会的描写揭示中国社会以及中国革命的基本性质;另一方面,通过针对这些社会问题的深刻的分析来唤醒人们对于中国革命的向往。具体地说,乡村社会需要关注,但更需要的是改变,究竟如何改变呢?哪就需要树立起一种革命的自觉意识,文学的作用当然就是鼓动或宣传,要让广大的劳动人民认识到社会的黑暗和不公正,要能够使广大的老百姓懂得自己的阶级属性并能够在一定的价值观念的基础之上进行必要的抗争。总之,乡村问题以及农民问题在解放区的文学创作领域中已经成为了一切历史书写(包括文学创作)的主角。这样的表现特征其实是前所未有的,因为整个中国的古代文学史并没有真正突出乡村问题以及农民问题,正是出于这样的原因,在现代文学思潮的演变史上,就有了“农民真正登上了政治舞台”这一说法。

活跃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一些左翼作家有意识地将中国的乡村社会推向了中国革命的前沿,在这些作家看来,文学不仅要能够揭示黑暗的社会现实,而且还要能够通过揭示社会的实质来宣传革命的道理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如茅盾的“农村三部曲”和叶紫的《丰收》以及柔石的《为奴隶的母亲》等,在他们的笔下,乡村社会不仅仅是认识整个中国社会的“窗口”,更是中国革命的“根本”所在。虽然“乡村”并不是无产阶级的代名词,而“城市”也不是资产阶级的代名词,但是,在体现社会矛盾、体现阶级矛盾以及阶级斗争的必要性方面,乡村最具有代表性。中国的农民是最为典型的被压迫、被剥削的群体,是受帝国主义列强、官僚权贵以及地主这三重压迫和剥削的群体。所以,对革命文学或左翼文学来说,乡村社会就是文学书写的中心。另一方面,文学的书写本身就是思想观念或价值取向的表达,作家必然要有自己的倾向性,必然要有自己的立场,这也是革命文学或左翼文学的一个基本观念。换句话说,针对乡村社会的“中心”书写首先是一种政治的需要,其次才是一种文学创作观念的更新。

以“乡村”为文学题材的创作并不意味着就是以“乡村”为文学书写中心的创作。这一点在解放区表现得非常明显,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受延安文艺整风运动的影响,作家、文艺工作者以及广大的知识分子们在各自的领域里开启了“深入生活,深入群众”的认知模式,无论是创作还是研究,他们首先思考的问题是进步的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其次才是正确的书写方式。所以,解放区的文艺的焦点问题是如何进行主题的提炼,所有的文艺作品不仅要能够立足于民间或老百姓的审美习惯,而且还要能够突出广大农民在革命斗争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就文学创作来说,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和周立波的《暴风骤雨》无疑是这个方面的代表。这些作品在反映描写中国乡村社会的变革(即就是土地改革)的过程方面虽然有强烈的抒情特色,但更重要的则是理性分析的特色,因为创作的目的是为了能够通过历史理性来说明乡村变革的合法性。因而,那种一味的描写乡村生活景象或者将“乡村”通过诗化处理的文学作品是要受到质疑或批判的,也就是说,突出了乡村的题材并不等于就是针对乡村社会的“中心”书写。

新中国成立以后,乡村社会的中心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首先,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已经保障了乡村社会的中心地位,同时也完善了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系统性。因为社会主义的核心就是要突出劳动人民的作用和价值,而乡村则是体现这些作用和价值的最基本、最广阔的天地。其次,在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方面,以乡村为中心的国家建设在广泛性和全面性上已经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乡村的教育、乡村的医疗卫生、乡村的治安管理、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各个方面都有了明确的落实,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国家发展战略可以概括为“三线建设”,尽管“三线建设”中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工业(包括国防)项目的整体布局,但整体的布局其实是以“乡村”为参照的,因为要考虑到地区的均衡发展,所以,工程项目不宜过度集中,人口不宜过度集中,经济、文化等都不宜过度集中。正是出于这样的思路,边远地区、西部地区以及广阔的乡村则当然就成为了社会主义改造与建设时期的中心区域。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直接促成了针对乡村社会的“中心”书写。无论是政治宣传、理论学习还是广播报道、新闻特写,乡村社会是当然的“主角”,从内容方面看,祖国的基本印象是战天斗地的各种劳动的场景,田间地头到处是工农大众的身影。这种情形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文学创作领域里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再从主流的意识形态方面来看,工农作家的政治地位要高于其他作家,突出了乡村社会的建设的作品更容易获得官方的认可和肯定。在文学批评领域里,那种传统的以描写抒发文人情怀的作品很容易被指责为小资情调,只有那些突出了农民的社会主体地位的创作才能够体现出正确的文学观念。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针对一些“非主流”中短篇小说创作的争议和讨论就是很典型的例子,作家萧也牧的作品《我们夫妇之间》就引发了一连串的思想问题和观念问题。从社会生活的客观性这个角度看,城市与乡村是各有特色的,城乡之间各有各的生存方式和生活的逻辑,按理说应当是平等的,但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这种思想观念是有问题的,因为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价值观是不可能做到被“平均分配”的,况且人的倾向性有先天的一面,当人对于自己的倾向性有了一定的认识,人就有了原则意识,进而就产生了政治立场等问题。社会主义社会就是要敢于公开这些原则、倾向性、态度立场。因此,劳动人民以及乡村社会要能够始终处于一种“优先”的地位,这不仅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主义政治的内在逻辑。

总之,乡村社会的“中心”书写所伴随着的浓厚的政治色彩是一个时代的印记。这种书写的作用或意义已经超越了“题材”本身,在一定程度上,这种书写能够给人们带来一些针对历史理性的思考。

三、乡村社会的“边地”书写

除了针对乡村社会的“中心”书写之外,还有一些针对乡村社会的“边地”书写。所谓“边地”的书写当然也有它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在于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作家针对乡村生活景象的描写不是为了关注社会,而是为了关注生活。也就是说,在“边地”书写者看来,社会和生活是两码事,生活是有色彩的,是充满了趣味性的,而社会既不具有色彩,也不具有趣味性。正是由于这样的作家或书写者没有确切的写作意图,所以,他们并不在乎(文学)主题的提炼,真正使他们在乎的则是针对生活的一种“见识”。如果说各种各样的奇闻轶事是有价值的话,那么,这个价值就是生活“材料”的堆积或储藏,单就从阅读心理或文学接受这个角度来看,乡村社会的“边地”书写实际上更容易受广大读者的欢迎,这样的书写给读者留下的印象也往往更加深刻。尽管如此,“边地”书写的基本作用不过是针对人的紊乱的思绪以及情调的自我安慰。因为它所追求的是一种情趣,而这些情趣的东西正好体现了那种由于百般无奈所以要走马观花、见异思迁的“游客”心理。

第二,之所以是针对乡村社会的“边地”书写,就是因为把“乡村”视为一种静态的存在。作家没有用发展的眼光来看乡村社会。那些被描写、被反映出来的生活总是停留在图景或图腾这些层面上。虽然也有故事的展开,但是,所有的故事只不过体现出了时间的自然延续,生活的波折以及命运的起伏并没有使乡村的生活方式以及生活观念发生变化,乡村还是那个乡村,正如歌曲里所唱的那样:山还是那座山,月亮还是那个月亮。在一些“边地”书写的作家看来,乡村的价值在于它能够给人们留下各种“记忆”,也能够诱发文人们的情怀和普通人的怀旧意识。因而,“边地”的书写往往很注重针对乡村生活的深层的挖掘,究竟要挖掘什么呢?正就是那种静态的、古老的、永恒的、无意识的、与各种时代精神隔绝的东西,实际上,这就是为什么“边地”书写总是热衷于以“文化性”为理论基础的缘故。

以上所说的这两个方面,在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学创作领域中仍具有鲜明的表现特征。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无论是在学术研究领域里还是在文艺创作领域里,“乡村”是一个很热门的话题,然而,就针对乡村的观念或态度而言,仍然有很多的“边地”书写。最具有代表性的则是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被称之为“早期乡土作家”(如王鲁彦、许钦文、台静农、废名等)的文学创作。这些作家所具有的一个共同的特征是描写了一些鲜为人知的各种民间习俗,别致的风俗习惯以及怪异的生活事象是这些作品的基本内容。尽管也有一些情感的表达,但是,这些情感或者是一种天真无邪、柔弱无依的“惆怅”,或者是一种若即若离、若隐若现的“乡愁”。如果人的情感体现不出一定的价值取向的话,那么,情感实际上是很脆弱的。因而,这些作家的文学创作可以说是一些“无主题”的表达,也是被文学界的史学家们称之为“乡土文学”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一定程度上,用“乡土”这个概念来界定乡村题材的文学创作,这本身就是“边地”书写的一个说明。

从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到四十年代,一些“京派”作家也在他们的文学创作中选择了乡村社会,因为“京派”作家所注重的是文学性或艺术性的提炼,所以,在他们的作品中,文学题材的作用首先是“意象”,其次才是“生活”。在“京派”作家的心目中,不存在文学题材以及文学主题的非此即彼,也就是说,他们并不在乎文学题材的选择,他们在乎的是“氛围的营造”和“境界的提升”等。但为什么他们的作品总是以“乡村”为主的呢?因为乡村具有一种天然的厚重感,乡村既是悠久的历史的载体,又是丰硕的文化的载体。在这方面,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家当然是沈从文,以小说作品《边城》为例,小说中所描写出来的“湘西”虽然不是地理位置上的“边地”,但是,它却是当时的社会潮流以及时代精神等方面的“边地”。如果从审美的的情趣以及文化意义的追寻这些方面看,这个被描写出来的“湘西”不是乡村,却胜似乡村。这就是其为什么长期以来被人们称之为“中国式的想象”的作品的缘故。实际上,边地书写既是书写者的理想的表达,也是书写者针对社会现实的一种退避,所以,大多数的“京派”作家并不像之前的“乡土作家”那样具有写实的风格,在“京派”作家的笔下,乡村更应当说是一种文人化了的意象,而不是一个具体的生活环境。在一定程度上,他们对于乡村的热爱是一种非理性。

与乡村社会的“中心”书写相比,“边地”书写的一个最明显的特征就是,乡村实际上是没有政治地位的,因为它影响不了社会的实际进程,也左右不了现实生活中的人的世故心理。乡村社会可以是一片安详而又宁静的“净土”,也可以是一个蕴藏着人间的真善美的“圣地”,但无论如何,乡村社会只能是一个近在眼前、远在天边的“边地”。

因此,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中国当代文学史中,虽然针对乡村问题的书写是文学创作领域里的主流,但是,针对乡村社会的“边地”书写则是当然的“非主流”。因为有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以及原则或方向的要求,所以,针对乡村社会的“边地”书写本身就是一个政治性的错误,是一种缺乏政治觉悟和政治热情的表现,是一种没有阶级立场的表现,也是一种失去了党性的表现。另一方面,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中国的社会问题主要是农村问题以及农业问题,对于关心社会现实并立足于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的作家来说,农村题材是当然的书写对象,突出农村以及农民的重要性并不仅仅是政治或政策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尊重事实的表现。也就是说,如果作家只是描写了乡村生活中的风俗习惯或风土人情的话,那么,这样的农村题材很有可能会受到指责或批评的,例如,赵树理的小说很具有乡村味,但正是由于他的作品或多或少有一点“边地”书写的嫌疑,所以,在当时也备受指责。包括像峻青的小说和茹志娟的小说等也是因为太富于情调或太富有诗化特征的原因而被指责。

到了上个世纪末,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乡村社会的各种“优先”地位已逐步消失,代之而起的则是城镇社会的各种“优先”的发展。由于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而经济建设的效率主要是依靠城市,所以,乡村社会的“中心”地位必然要受到挑战,在这种情况下,乡村只能是一个干巴巴的题材领域了,乡村无论有多么的美丽,也无论有多么的别致,反正它引领不了这个社会的风尚或潮流,乡村只能够供人们“回望”,供人们“留念”,各种各样的针对乡村社会的“野史”或“秘史”相继问世,方言写作、土语写作也近似于是一种书写方式的“时尚”。由于各种各样的“相对主义”以及后现代主义思潮的盛行,人们已经把生活的意义界定在新鲜、别致、趣味性等方面,于是,地方色彩、区域特征、族群文化、原始情结等就成为了这些“边地”书写的基本的审美特征。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就乡土题材的文学作品而言,文学主题的表达越来越不鲜明,原因是什么呢?因为作家很在乎文学作品的整体寓意,作家所追求的是“氛围”或“意象”世界的营造。一片“泥巴”就能够代表一种“乡土气息”,一块“高粱地”就可以象征乡村社会的整个生存环境,小说被写成了散文,散文又被写成了小说,如此等等。实际上,这就是典型的针对乡村社会的“边地”书写。

通过乡村社会生活的描写来反映改革开放的进程以及时代的变迁,这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改革文学”,其实,这样的书写仍然属于乡村社会的“中心”书写,可是,到了九十年代,情况则大不一样,九十年代以来的各种“村庄”的印象越来越模糊了,九十年代以来的乡村社会的作用也就越来越小了。为了能够说明这个现象,有一个作家值得注意,那就是雪漠,他在九十年代所写的《大漠记》《白虎关》等几部小说反映了中国西部的乡村社会,尽管这些小说是写实的,并且能够将农民的生活状况放在特定的农村政策之中进行说明,但是,他的这些小说实际上是“边地”书写。[2]原因在于,这些农民或牧民们的喜怒哀乐对于这个社会来说已经无足轻重了,农民也好,农村也好,已经没有人会刻意地去关注了,如果某个农民富裕了,没有人会羡慕,也没有人会嫉妒,如果某个农民陷入了贫穷,也照样没有人会同情或引发社会的关切。在时代的大潮中,乡村社会正处在一种被遗忘、被隔绝的边缘。另一方面,这些小说虽然很详细地描写了西部农民的生活方式,但这些生活方式与整个时代是脱节的,因为是“边地”,所以,农民基本上是一些活在“当下社会”里的“局外人”。他们进入不了时代的大潮,反过来说,时代的大潮也容纳不了这些处于“边地”的农民。

总之,被称之为“边地”书写的原因并不是由于“西部”或“边远地区”这些地域因素,而是一种相对于时代大潮的被遗弃、被冷落了的生存状态的揭示。

四、从“中心”书写到“边地”书写

从世界范围来看,传统的社会基本上是农耕社会,对于中国来说更是如此,所谓的“安居乐业”主要还是以“农业”为基础的,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所有的人的成长以及生活体验其实都离不开乡村社会。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文人或作家们在反映社会、描写生活的过程中就根本没有必要去思考针对乡村社会的“中心”问题以及“边地”的问题。因而,也就不存在“中心”的书写或“边地”的书写。

近现代社会的一个最基本的标志就是城市社会的大量的涌现以及快速的发展,当农耕文明受到了冲击之后,乡村社会也就随之失去了它原有的地位和重要性,换句话说,因为有了城市与乡村之间的相互的比照,所以,在客观上就产生了针对城市社会或乡村社会的倾向性的问题。发生在二十世纪初的新文化运动正就是中国的“现代社会”的开始,当然也就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开始,在这个现代文学领域里,文人以及作家们在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召唤之下,借助于文学来书写中国的社会发展问题以及国家建设的问题,然而,发展与建设究竟是以城市为主呢还是以乡村为主呢?在一定程度上,这个问题本身体现了一种社会学的视野,因而,对于文学书写者来说,城市和乡村并不是一个纯粹的文学题材问题。

就实际的中国的国情而论,整个二十世纪的中国社会的主体还是乡村,只有到了二十世纪末,也就是改革开放的后期,中国的社会才真正开始了从乡村到城镇的转型。中国社会的主体也已经从乡村逐步转向了城市,这是很明显的社会发展现实,但是,文学的书写却另当别论,就中国现代文学而言,一旦涉及到乡村问题或乡村社会,在“中心”的书写和“边地”的书写之间并不存在“一边倒”的局面,实际的情况则是,这两种不同的书写方式不仅是并存的,而且是同步发展的。于是,接下来就会产生另外一个问题,究竟是什么原因或因素决定了这些作家的不同的书写方式?“中心”的书写方式和“边地”的书写方式究竟体现了作家的不同的价值观念呢还是体现了作家在认知社会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不同的理解水平呢?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值得注意。

第一,新文化运动之后,中国的学术开始走向了相对的繁荣,在一定程度上,这个“繁荣”的标志是学科的分类意识的增强,比如说,社会学、伦理学、逻辑学、美学、神学、经济学、人类学等在之前或许只不过是一些来自于西方的概念而已,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的学者以及知识分子们针对这些概念已经开启了属于自己的相对独立的学术领域,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新文学”只不过是“新文化”里面的一个部分,“文人”也并不仅仅只是针对“文学家”而言的,也就是说,文学不再是“一统天下”的人文学科。此种现象之所以值得注意,原因就在于:当用文学的眼光来审视社会问题的时候,人的感性往往胜过理性。况且文学本来就是一个不善于思辨的学科。因此,在如何对待中国的乡村社会的问题上,不同的学科意识必然会影响到不同的书写方式。将乡村视为社会的“中心”问题的往往是一些学者或理论家,而将乡村视为社会的“边地”问题的往往是一些文学家。

再从另外一个方面看,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单就文学的艺术性而论,乡村社会的“中心”书写实际上并不比“边地”书写具有多么高的成就,然而,当时的文学批评却并不多么的看重这个“艺术性”,因为主导当时的文学批评的理论基础或许是政治学,或许是社会学等等,中国现代文学的潮流可以说是由“文学批评”来主导的,而不是由“文学创作”来主导的。比如说,周作人笔下的“乡下”尽管很有韵味、很有情怀、很有表现力和感染力,但由于强劲的文学批评,他的创作倾向似乎成了新文化运动以来的文学界的“非主流”,一些“京派”作家也有很精彩的针对乡村社会的“边地”书写,但批评与指责的声音压倒了赞美与夸奖之声,可见,有意识地突出乡村社会的重要性也是中国现代文学的特点之一。

总之,这种情形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文学的眼光或纯文学的视野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始终处于弱势。因而也就导致了乡村社会的“边地”书写始终处于弱势。

第二,如果把针对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的书写分为两种的话,那么,其一是“写实”的,其二则是“写意”的。其实,无论是“中心”的书写还是“边地”的书写,都有一些过于理想化了的乌托邦式的描写或反映,比如说,早期的“普罗文学”就是将乡村社会放置于中国革命的“中心”位置并进行了满怀激情的渲染,而以乡村“田园风光”为材料的“边地”书写也不过是一种诗情画意的自我陶醉。虽然体现出了不同的态度和倾向性,但终究不过是个人的愿望而已。真正值得注意的则是那些通过“写实”而被展示出来的乡村社会。因为只有真实、准确、客观、全面地描写自己的所见所闻才可以针对乡村社会进行理性的分析和思考。乡村社会究竟是一个“中心”问题呢还是一个“边地”问题呢?只要是真实的再现,这个问题就可以得到回答。因为从逻辑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很客观的问题,是一个与书写者的倾向性没有多大的关系的问题。

在战火纷飞的革命年代里,乡村社会虽然不是中心,但也不是边地。因为革命的浪潮虽然体现于城市,但起源于乡村。而到了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社会主义的改造与建设时期,乡村就是整个社会的中心。无论有多么的偏远,国家政策的落实与执行要触及到每一个乡村,每一个乡村都是“社会化”了的乡村,每一个农民也都是“社会化”了的农民。发生在乡村社会里的每一个故事都是社会问题,也是政策问题或政治问题。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反映描写边疆生活以及少数民族生活的文学作品是很多的(像贺敬之、闻捷、昌耀这些诗人以及靳以、宋之的、李若冰、储安平、柳青这些作家的散文和报告文学等),这些作品“描绘了许多偏僻、荒蛮之地在新一代建设者的手中变得美丽、丰饶”。[3]但是,应当看到,这里的“边疆”并不是“边地”。因为从“边疆”生活中所折射出来的恰恰是时代的主旋律,而不是那种具有区域性特征的“地方特色”,正如俗话所说的那样,“英雄不问出处”,社会问题以及社会现象也是一样的“不问出处”。无论何时何地,中国的乡村就是中国的社会。总之,只要有一种“写实”的态度,被反映出来的乡村必然是整个社会的“中心”,而不是“边地”。

从二十世纪末开始,乡村社会逐步走向了没落,尽管有很多的书写者仍然拥有去向往、去留恋、去寻根的热情,但终究不过是一种无奈的“边地”书写。在这样的情况下,文学界兴起了针对区域特色或地方特色的分类,如“西部散文”[4]51等,尽管处于这个时期的“西部”不是一个纯粹的地理概念,而是一个文化概念,但是,正如评论家范培松所说的那样,一些相关的作家(如周涛、张承志、刘亮程、马丽华等)所弘扬的是“边缘文化”。其作用是为了能够在“当今的多元社会中”建立起能够“与中心文化正统文化平起平坐的一‘元’这一事实的存在就是最大的成功”。[4]54

将以上所说的两个方面的原因综合起来看,二十世纪以来的针对乡村社会的书写基本上经历了从“中心”书写到“边地”书写这样一个过程。

社会的发展是一种客观现实,而社会的进步则是一种价值判断。将乡村社会置于“中心”地位一方面是客观实际,另一方面也是价值取向。同理,将乡村社会置于“边地”地位的书写也是“客观实际”与“价值取向”这两者的结合。

针对乡村社会的不同的书写从现象上看是一个文化转型的问题,然而,促使这个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还是政治问题。

稳定的社会需要某种相对稳定的生活习惯,乡村社会尤其如此,正所谓“习惯养成了自然”。可问题又在于,习惯实际上是可以改变的,而“改变”就意味着要打破“稳定”。贯穿于整个二十世纪的中国革命就是将中国的乡村社会放置于不断“改变”的过程中,而且是具有特定的目标和方向的“改变”。因此,如果说促使“中心”书写的直接原因是客观现实的话,那么,造成这些客观现实的根本原因则是政治。

在一些不喜欢、不关心政治的文人们看来,针对乡村社会的“边地”书写的生命力其实并不比“中心”书写逊色,也就是说,喜欢“边地”书写的人并不比喜欢“中心”书写的人少。对于很多的读者来说,乡村社会的“边地”书写是一种“回归”。怎么理解这个问题呢?在这个后现代主义思潮盛行的当今社会里,所谓的“多样化”是主旋律,人们既不愿意追求主动的价值判断,也不愿意信任各种“曾经的”价值取向,在很多人的心目中,乡村就应该像个“乡村”,应该是一个具有本色的乡村,一个很原始、很本分、很传统、很古朴的乡村,还原本色、回归本色,拒绝各种各样的来自于形势或政策方面的要求,这本身就是后现代主义思潮的表现,对于生活在当今社会里的人来说,将“乡村”置于社会“中心”地位的行为是不可理解的,因而也是“虚假”的。因为把乡村置于社会的“中心”实际上是要对乡村社会进行一定的改变,正所谓发动群众,改天换地,打破旧有的秩序,建立起新的秩序。在这种情况下,乡村当然失去了所谓的“乡村味”,乡村也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太真实的“乡村”。如果把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文学作品呈现在当今的读者面前,绝大多数的人是不相信的,而不相信的根本原因是不理解。在一些针对中国当代文学的“史论者”看来,像《艳阳天》或《金光大道》里所描写的那种乡村社会似乎是一些带有荒诞色彩的童话世界,是一种“政治的需要”的作品,是“背离文学之本”的作品,是“丧失了作家的人格”的作品,如此等等。另一方面,文学史论的价值反转也直接影响了针对乡村社会“中心”书写的被冷落,例如,在现行的有关中国现代、当代文学史的各种教科书中,大革命时期的“左翼文学”以及解放区的文学逐步被缩减,而那些以“边地”书写为主的“京派”文学却逐步被加强。凡是描写揭露黑暗社会的作品以及歌唱革命斗争的作品总是有意识地被淡化,甚至是贬低,而那些抒发乡土情怀、展现人性之美的作品总是有意识地被拔高。长期的价值观的导向必然会引起各种各样的“不理解”,从表面上看,这只不过是文学观念的改变,但实质上是政治立场的反转。

当代的作家和评论家之所以重视针对乡村社会以及乡村生活的书写,就是因为他们所关心的往往是一些针对乡村的“气息”或“风味”,在他们看来,只要能够使乡村变得“纯正”或变得“原汁原味”。那么,书写就有了意义,反之,就失去了意义。例如,在2004年10月19日的《文艺报》上,有一篇文章是《乡村小说正在淡化“乡土风味”》,该文章认为:“当前的绝大多数乡村小说作家不可能像柳青等老一代乡村小说作家那样贴近乡土,深入生活,与此同时,文化条件的改变又使时代不再青睐‘经验型’的作家,创造高玉宝、赵树理式的‘农民作家’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远离乡村必然会导致作家凭借‘第二手材料’进行创作,由于对描写对象缺乏直接的审美感知,作家们对乡村生活的描写显得隔膜、抽象,从而导致作品的乡土风味的淡薄。”[5]

什么样的现实能够造就出什么样的生活,同样,什么样的生活能够造就出什么样的价值观念。针对乡村社会的从“中心”书写到“边地”书写这个过程绝不是一个简单的文学问题,更不是一个纯粹的书写方式或表现方法的问题,而是一个价值取向的转换的问题。

结 语

二十世纪以来的中国文学是复杂多样的,而针对乡村社会的书写以及相关的评论也是复杂多样的。尽管如此,如果从写作的态度方面进行分类的话,那么,书写就是这样两种,一是针对乡村的“变化”的书写,二是针对乡村的“风味”的书写。一个是动态的,另一个则是静态的。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是需要“变化”的,然而,一旦涉及到“变化”的问题,就不得不涉及到政治问题以及价值倾向性的自我表达等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凡是以回望乡村、留住乡村、怀念乡村记忆、收藏乡村印象为由的书写都是一些缺乏历史理性的书写。

乡村社会已经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而且正在进一步地发生着变化,有很多的乡村“要素”必然性的会失去,针对这些“失去”而进行的书写不是不可以,但专注于“怀旧”心态的情趣化了的书写显然是不可取的。

真正能够将乡村社会置于社会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前沿并且能够以改造乡村社会为基本手段的时代当然是上个世纪的五六七十年代,因为乡村是社会的主体,社会的发展与变化就必须首先使乡村要发展变化,另一方面,因为有了明确的社会发展的道路或方向,所以,乡村社会中的某些“要素”必然是落后的,腐朽的,甚至是反动的,所以,就要破除,就要使它们消失。正是由于这样的一种“不破不立”的历史理性,乡村社会才有了它的政治地位,也因此逻辑地带来了相关的“中心”书写方式。相比之下,如果没有这样的历史理性,那么,“乡村社会”的价值不过就是抒发文人情怀的一种材料而已,而针对乡村社会的书写也不过就是一些于世无补、与世无争的“边地”的书写而已。

猜你喜欢

书写作家中心
剪掉和中心无关的
Unwritten 尚未书写
作家的画
作家谈写作
作家现在时·智啊威
在打造“两个中心”中彰显统战担当作为
用什么书写呢?
离婚起诉书写好之后
别让托养中心成“死亡中心”
书写春天的“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