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调查取证的保障机制探析
2021-01-15刘显鹏詹林平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刘显鹏,詹林平
(中南民族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调查取证的保障机制,是指为保障检察机关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调查取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诸方面所作的相应配置。近年来,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背景下,检察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机制在我国蓬勃发展起来。在检察机关参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过程中,全面掌握案件情况无疑是其有效推动公益诉讼进程的基础,而作为掌握案件情况的前提——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则是重中之重。调查取证是检察机关实质参与摸排线索、查明案情、提起诉讼和监督执行等公益诉讼活动的有力措施。然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调查取证的设置和运行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现有规则对于其配套保障机制付之阙如,此即导致检察机关在实际调查取证过程中深受调查组织配置混乱、调查技术支持匮乏和调查资金供给不足等诸方面问题的困扰。为破解这些现实困境,亟须建立健全检察机关调查取证的配套保障机制,从而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调查取证程序的预设功能,进而有效推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机制的持续发展。
一、现状检视:检察机关调查取证保障机制的现有布设
2020年新修改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检察公益诉讼解释》)规定,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可以调查收集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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