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稿”本质是侵害著作权
2021-01-14朱巍
环球时报 2021-01-14
朱巍
近日有媒体深度挖掘了网络上所存在的“洗稿”产业链现象。报道中所提到的洗稿,其本质是侵害著作权的一种行为。
洗稿的表现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一种形式是“AI洗稿”,即选取多篇文章,在每篇文章中节选一部分,最终拼成一篇新的文章。由于被节选的部分来自多篇甚至几十篇不同文章,要确定这种洗稿方式到底是否侵害了著作权,以及侵害了谁的著作权有一定难度。
另一种比较低级的洗稿形式,即节选出原文的一部分内容或观点,更改一个标题。这种洗稿是一眼就能发现的,是典型的侵害著作权行为。
还有一种洗稿形式目前对社会舆论造成的影响和危害非常大,即采取“标题党”的做法,或节选原文观点、原视频、音频、会议讲话的一小部分,作为一篇新的独立文章。因为没有前后文关系,节选出来的段落、观点可能跟原作者想要表达的观点不一致。我们把这种做法也视作洗稿。
我国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做了特别明确规定,即不能打着“合理使用”的旗号来实质性地侵害原作者或原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如果想要“合理使用”,或者为了对某一个问题进行评论,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则需要指出作品中的哪些观点、哪些内容是节选自哪篇文章,要有一个特别明确的标识。要保护好被合理使用的人,也就是原权利人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如署名权、发表权等。
同时,我们也要结合国家网信办《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来看待洗稿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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