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与公平竞争审查的内在逻辑及其制度完善*
——兼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2021-01-14周晨方翔
深圳社会科学 2021年1期
周 晨 方 翔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 200030)
一、问题背景与提出
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仍然面临诸多挑战,特别是营商环境与市场主体期待还有较大差距。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多项改革文件中指出,要全面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尊重国际营商惯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着力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已成为我国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本质要求。“营商环境”一词,最早源于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在2002年开始的“Doing Business”项目调查,通过对各经济体内的中小企业存在周期内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评估,进而研判该经济体的商业监管环境,最终形成《营商环境报告》(DB Report)。[1](P1-2)世界银行将营商环境定义为一个企业在开设、经营、贸易活动、纳税、关闭及执行合约等方面遵循政策法规所需要的时间和资金成本,涵盖企业从开办到结束的整个过程的各种周围境况和条件的总和,[2]不仅影响企业的发展活力和潜力,还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有密切关系。[3]自2003年世界银行发布首份《营商环境报告》以来,其考察对象从133个经济体增长到2020年报告的190个经济体,评价指标也从5项调整至现在的10项,报告中提出的若干改革建议,业已成为诸多国家倒逼国内改革、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参考工具。
我国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始终致力于经济体制的转型与升级,力图通过不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良好的营商环境,并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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