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内蒙古高校法学实践教学之路径探索
2021-01-14王丹
呼伦贝尔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王 丹
(呼伦贝尔学院 内蒙古 海拉尔 021008)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指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
内蒙古自治区的少数民族高校学生主要以蒙古族居多,而笔者所在的呼伦贝尔地区,还有部分“三少”民族学生(即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达斡尔族)。笔者作为一名少数民族地区高校法学教师,在这样一个多民族融合的环境下,在法学教育过程中,尤其在从事法学实践教学过程中,更加深刻地意识到,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法学教育之中、融入法学实践教学之中,在教学过程中不断增强学生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学生们牢固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和国家观,是一项迫切、重要的工作。
为什么要强调在法律实践教学中更加需要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呢?这是由于在目前的本科法学教育职业化的背景之下,为切实提高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法学实践教学尤其是法律职业技能培养受到了高校的普遍重视。各大高校纷纷积极探索法学实践教学的方法及路径,而对于笔者所在的少数民族地区高校来说,首要考量的问题应当是——如何在共同的身份认知、民族认同的前提下针对少数民族学生因材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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